近些年来,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操纵国际规则的不满愈发强烈。追根溯源,问题症结在于现有国际规则制定过程存在许多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比如IMF现有份额分配严重失衡,IMF早在2010年就已通过份额改革方案,但因美国阻挠而被束之高阁。
不仅如此,对现有国际规则中一些相对照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内容,发达国家也如鲠在喉,总盘算着如何修改规则为己所用,甚至不惜撇开现有规则另起炉灶。WTO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美国便力推TPP和TTIP,力图确立对其有利的新规则。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国际规则要想立得住、行得通,最好由各国商量着办,从内容到形式更加均衡、公正地反映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
国际规则制定要通过各国平等协商达成。作为对国际社会成员的共同约束,国际规则不能由少数几个国家说了算。各国无论体量大小、国力强弱、发展先后,都有平等协商的权力,进而通过对话沟通找到各国利益的最大公约数。70年前,联合国在二战硝烟中诞生,肩负着“免后世于战祸”的使命,承载着各国一律平等的美好愿望。70年来,正是因为联合国始终坚持平等协商、公平公正的原则,才逐步发展成为国际规则制定的主要平台。
国际规则内容要体现公正、合理的精神。国际规则设计要同当前国际格局和形势发展相匹配,兼顾不同体量、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类国家利益。比如气候变化问题,虽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应责任共担,但也要考虑到二者发展的差异性。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应率先强制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技术和资金援助。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阶段,其排放属于生存排放,应予以理解。因此应对气候变化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能片面突出共同责任而模糊两类责任性质的差别。
国际规则实施要坚持一视同仁,反对双重标准。对一国而言,遵守国际规则总会有得有失,不可能全部获益。不能以实用主义眼光解读国际规则,有利就用,不利就改、就废。要始终维护国际规则的严肃性,坚持国际规则执行的统一标准,特别是要切实落实《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人权是联合国三大支柱业务之一。2006年之前,主要由人权委员会负责促进世界各国人权事业。但在西方国家操纵下,人权成了干涉别国内政的工具,人权委员会沦为各国相互指责、双重标准横行的机构,最终难以为继,被人权理事会所取代。历史覆辙,不应重蹈。
当今世界,形势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在国际规则破旧立新的历史潮流中,中国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应做参与者、引领者,要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维护和拓展自身利益。同时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也有义务团结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推动国际规则制定更加公平、公正、合理。▲(作者是国际问题观察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