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需要公共服务多多益善,需要社会力量“刷存在感”,也需要公益力量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从而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老龄化社会来了,养老设施够用吗?日前,《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按照规定,区、街级均应设立1个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等多个服务项目。此外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区级综合服务平台每年投入运营经费需超百万元。
所谓“外面千好万好,都不如家好”,人老了,利用现有的资源居家而养,不用在外“漂泊”,避免了养老机构的亲情淡漠,又能延续以往的社交网络——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都是一个上佳选择。近年来,广州大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1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扩大居家养老资助范围覆盖、启动医养结合项目试点等,而此次布局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对老年人而言又是一个“大礼包”。
社区居家养老,首先需要有场地、有设施。根据征求意见稿,每个街道综合服务平台总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为居家养老提供硬件支撑。当前,社会力量投身其中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场地成本,有的营利性企业经营压力大,入不敷出,不得不打退堂鼓;有的则受困于房租等压力,虽然有志于从事该行业但不敢“入场”。对此,广州鼓励闲置工厂、商业用地改造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支持以无偿、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在辖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而吸引更多资源为养老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关键还是要有配套、有服务。从康复护理、日间托管到临时托养、助餐配餐,服务项目的多少、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征求意见稿对各级服务平台的运营经费划出了“下线”,这也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提供了财力保障。以吃饭来说,黄埔区的“爱心午餐”有区财政投入和慈善捐款作为兜底;海珠区试点的“大配餐”服务,通过连接社会资源、组建志愿者队伍等,为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今后随着更多养老服务平台建立、经费落实到位,将有更多区域的老人享受到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应该说,经过多年发展,广州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多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公益服务相互“协作”,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提供了强大支撑。从今后发展来看,社区居家养老还需要公共服务多多益善,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也需要公益力量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从而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期待广州不断探索,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为各地提供新经验。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