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重在授人以渔

2016年11月09日 08:05   来源:北京日报   

  日前,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撰文,公开谈了很多扶贫干部“早就想讲却不敢讲”的问题——有少数贫困户带着“我是穷人我怕谁”的心态,被国家的好政策养得“浑身不舒服”,不如意就去找政府“碰瓷”。

  陈书记的感慨,想必不少扶贫干部都有共鸣。笔者所在地区的一些贫困县,时常听到当地干部讲扶贫过程中的气恼事,比如,有的贫困户拿到政府给的粮食,干部一走,他们就给卖掉,换钱买酒。这种情况尽管是少数,但反映出的问题值得重视,这至少说明,一些地方在精准扶贫方面,“精准”的方向和手段都应重新审视。

  精准扶贫,应做到扶贫方式、扶贫效果考核上的精准。某个部门、某些干部定点帮扶的对象,其是否真正脱贫,具体考核标准不应只是某个时期的收入数字,更要看其自我脱贫的能力:贫困户究竟是得到了“鱼”,还是得到了“渔”。对于贫困户来说,在保证其温饱的同时,究竟是迅速让他们的粮仓更殷实、家庭收入更多重要,还是帮助他们提高生产经营和老老实实过日子的能力重要?显然是后者。至少,二者要兼顾。

  扶贫要精准,就不能只知道一味给粮、给钱、给猪、给羊。扶贫工作,既要帮助贫困人群一同进入小康社会,又要避免政策养懒人。就目前来看,有必要制定具体的扶贫法规,明确国家责任和义务,也明确受扶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公共利益与贫困人口之间的利益关系。

  (内蒙古 马涤明)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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