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期绿色公益榜,这也是证监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的重要举措。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笔者认为,积极支持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能够激励引导大量社会资金进入绿色行业,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缓解绿色企业融资难题,更好地支持绿色经济发展。
可以看到,证监会积极推动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积极开展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研究、调研工作,推进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今年3月份和4月份,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在现行公司债券规则框架内推进交易所市场绿色债券试点工作,并融入国际绿色债券的重要原则,充分采纳国内外绿色金融领域专家的意见,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提出针对性要求,同时鼓励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绿色鉴证,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产业。
值得指出的是, 沪深交易所均为绿色债券的申报受理及审核建立了专门的“绿色通道”。截至8月底,已有12家发行人正式申报了13只绿色公司债券或者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申报规模约350亿元,已发行70亿元,申报品种覆盖了普通公司债、熊猫债、可续期债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市场正赶上经济结构改革,处于高科技、高附加值和资源占用高效性的改革加速阶段,同时政府也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了很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条件,资本市场的大力支持,将使绿色金融事半功倍,同时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也具有规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