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金融发展“绿”起来

2016年11月07日 09:09   来源:人民日报   董玉华

  随着绿色发展大潮涌起,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时代呼唤、实践要求。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上,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列入G20议题,倡议发起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强调绿色金融能产生环境效益、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支撑作用。让金融发展“绿”起来,需要金融机构强化对环境风险的认知,增加环境友好型投资,抑制污染型投资。同时,还需要整个金融体系加强对环境风险的有效管理。

  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快车道。今年前7个月,我国发行绿色债券约180亿美元,占全球同期发行的绿色债券40%以上。今年8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表明,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市场化制度安排,绿色金融在我国已得到广泛关注和大力推动。

  也应看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金融的商业性与环保的公益性之间存在一定矛盾,一些银行还缺乏实施绿色金融所必需的对环境风险的专业分析能力,绿色环保项目的长期融资与银行的短期贷款期限存在错配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制度设计,对金融机构实行正向激励,建立全方位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的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包括提高绿色项目投资回报率和融资可获得性,降低污染型项目投资回报率和融资可获得性,以财政资源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等。建立这样的长效机制,可以从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方面着手。

  正式约束的绿色金融具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是绿色金融的主要构成部分。如中国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关注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对环境和社会表现不合规的客户,应当不予授信;对已授信项目,应当设置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关卡,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可以中止直至终止信贷资金拨付。

  非正式约束的绿色金融是一种公众自愿参与的绿色金融制度安排。政府机构应将相关项目、计划通报给公众,让公众充分了解、参与并表达自己的意愿;积极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积极化解矛盾。在这个连续的双向意见交换过程中,相关组织和个人可以采取众筹的方式募集资金,支持环保项目。

  绿色金融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市场机制、财政支持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等。市场机制是确保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比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依据市场规则办事。有时就单个环保项目来讲可能是微利或亏损的,但如果算上环境破坏的机会成本,加上生态补偿,总体上就至少可以获得平均利润。再如,可以以大气、污水处理为切入点,积极建设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商业银行可以积极开展碳金融投资银行业务,结合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开展碳权质押融资贷款,发展与碳排放挂钩的理财产品。财政支持机制具有撬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作用。环境项目一般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财政可对其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比如,建立环保金融银行,专门扶持公益环保项目,通过财政与金融相互配合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保护环境、绿色发展,需要形成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应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和行动,树立正面典型。同时,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揭露、曝光,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保护人人负责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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