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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1/4不达标 城市噪声污染何时休?

2016年11月01日 07:49   来源:红网   于文军

  日前,环保部发布《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披露了2015年全国城市声环境现状。报告显示,全国城市声监测夜间1/4不达标。“这意味着全国1/4城市睡在噪声里。”(10月30日澎湃新闻网)

  相比较而言,人们对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比较重视,而对噪声污染重视程度偏低。尽管近年来对噪声投诉的比例居高不下,但目前的现状很多还是“民不告,官不究”,治噪难。事实上,城市噪声污染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在某种程度上,治噪已成为城市环境改善的短板和当务之急,这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警醒与重视。

  无处不在的城市噪声包围着我们,袭扰着我们的生活。不仅如此,噪声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之后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可能成为第二健康“杀手”。此前,世卫组织公布的一份报告首次给噪声污染“定罪”: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专家称,如长期受噪声干扰,就会神经衰弱,出现头晕、视觉疲劳等症状。无需赘言,若不把治噪提到相关部门的重要日程,将会影响“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危害的是百姓,尤其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事实上,老年人也是噪声性耳聋高发人群。

  治噪难有客观原因,如,没有专业的噪声检测设备、没有足够的执法人员;最大的弊端是九龙治水,遇到问题时推诿扯皮;与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不同,噪声污染瞬时性、局部性、分散性很强,有时很难取证,投诉经常不了了之;或者当时解决了,之后又继续……

  然而,再难也须整治好,关键是想不想彻底整治。曾几何时,食品安全、大气、水、土壤等污染困扰着公众。后来,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出台“长了牙”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力举措,不是大见成效了吗?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的职责,这些部门须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明确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同时,应根据当下情况的变化,进一步完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出台与时俱进的地方法规。当然,还应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合理规划布局,尽量做到新城区设置噪声污染场所时远离生活区,等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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