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房“变身”养老机构,让我们意识到,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不仅应当扩大“增量”,更要盘活“存量”。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等11部门日前印发通知指出,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过一定的程序,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
通知之所以一推出就受到舆论广泛关注,是因为其直接指向了当下社会公共资源使用中的一个突出矛盾:一方面是大量社会公共用房闲置乃至“撂荒”,造成使用上的“烂尾”和浪费,无法体现应有的公共性;一方面是社会新兴的公共需要得不到满足,公共用地捉襟见肘,成为养老机构等公共机构发展的显著瓶颈。城市化过程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更使这种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而当下,11个部门共同推进的腾退房改造利用,不仅表明了公共土地资源综合科学利用的迫切性,也为打破壁垒、化解养老机构等用地难开辟了一种可能途径。它显示出,新的公共机构怎么建,和已经腾退的怎么转的问题,完全是可以综合考虑、统筹整合的。
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而言,剥离相应的培训中心、楼堂馆所,是整治政企不分、反四风的必然要求。这种剥离,不是为整治而整治,为腾退而腾退,而是要将曾经不当占有和不当使用的公共资源还给社会,让社会公众成为使用者。
对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闲置的厂房和公共设施而言,则在于经济的建设、公共设施的建设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永远要紧密跟进社会发展的变化、公共职能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让这些资源永远处于用得上、用得好的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讲,腾退房“变身”养老机构,是一种公共资源科学利用的过程,也是一个改革的过程。它让我们意识到,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不仅应当扩大“增量”,更要盘活“存量”。腾退是社会发展转型的必须,但重新体现其公共效用,重新为社会服务,才是最终的目的和落脚点。
从公众的角度讲,地尽其用,房尽其用,是公共资源利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不仅要把不当的使用和占有一个不落“禁下去”,更要把这些资源科学合理“用起来”,无论其中有怎样的机制壁垒,无论其中有怎样的“历史遗留”,都应当义无反顾、一往无前地去破解难题,让公共资源充分回归其公共属性。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