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乡建豪宅”现象让农耕用地岌岌可危

2013年09月09日 07:15   来源:红网   罗立志

  针对媒体曝光“江西省进贤县人社局局长赵晓云还乡建豪华楼房”一事,中共南昌进贤县委宣传部7日晚发布处理结果,“违规所建房屋当日被拆除,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9月7日中新网)

  赵晓云身居要职,显然知道国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建房,但是,他不出面,让自己的弟弟代劳,达到目的。身为人社局局长的赵晓云完全是幕后操纵。对于这样的现象,应该严肃查处。城镇居民到农村非法建设,如果说“蔚然成风”,农村的耕地面积会更加难保。城镇居民不少有钱,都想到农村建设小洋楼,建设小别墅,农村干部怎么能抵制得了?城镇居民中一些人是大领导,又有钱财,农民兄弟又讲情面,也不好阻止。

  目前,耕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存在超出计划用地的问题,有些地方违规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二是土地利用方式总体还比较粗放,多数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仍习惯于粗放外延式扩张发展,一些建设项目用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浪费闲置较为普遍。三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还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部分耕地,生态退耕、灾害损毁等因素也会造成耕地减少,但全国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补充耕地的潜力十分有限。

  当今,农村建房屋存在着严重的占用耕地面积的现象,过去的良田耸立起了高楼大厦。到农村去走走看看,一定会忧心如焚的。如果说,还让城镇居民也回乡建房,农村耕地面积就会处于城乡居民”围剿“之危险关头。

  近几年,国土资源部也先后发布文件,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2004年11月2日,国土资源部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2010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农村宅基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因此,城镇居民在农村宅基地投资建房用于出租或自用行为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所建房屋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严禁城镇居民还乡建设豪华房屋,各级领导干部要为人师表,特别是一把手要起带头作用,要杜绝一切借口,要杜绝任何方式,不能残忍地去蚕食鲸吞有限的耕地面积。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房屋再多,也难保证生命安全。只有耕地面积保证了,粮食生产保证了,才能衣食无忧。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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