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消息,2014年,全国共批准建设用地40.38万公顷,同比下降24.4%,其中批准单独选址和城镇村建设用地14.11万公顷和26.27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24.7%和24.3%。另国土资源部公布2015年1季度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9.48万公顷,同比下降20.4%,其中房地产用地供应同比下降38.7%(4月22日《经济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
众所周知,在当前经济下滑、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民生保障支出日益高企及地方政府巨额债务压顶等不利形势下,全国建设用地同比下降,意味着房地产继续处于萎靡不振甚至是下滑状态,这对依赖土地财政为生的各级政府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财政捉襟见肘更加突出,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各种社会职能正常运转。如2014年出让国有建设用地27.18万公顷,出让合同总价款3.34万亿元,同比分别减少了27.5%和27.4%,这足以说明,因国有出让地减少导致财政收入下降给各级政府带来困难无疑是巨大的,这也是全国建设用地下降最大弊端所在。
但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效应,笔者认为尽管全国建设用地下降给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民生保障支出带来压力,但这只是中国社会发展过程短暂阵痛和各级政府临时困难,相对于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族长远利益,全国建设用地下降却又是利大于弊的大好事。
从现实看,建设用地下降,必然带来很社会功效:一方面,耕地资源就会得到有效保护,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才有可能变成现实。13亿人第一生存需要就是吃饭,粮食供给不能没有保障。正因为我国建设用地减少,才保证了粮食耕地增加。
二是可减少土地浪费,有利于推进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华民族美好家园。目前我国在建设用地管理上,各地政府各自为政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高土地财政收入,靠大肆招挂拍等形式出让国有土地,既造成了开发商拿地之后闲置浪费,也因为地方政府给开发商特殊政策促使房地产开发超前和脱离民众购买能力实际,出现了很多“空城”和“鬼城”。而一旦形成这种结局,需很多年都难以消化,不仅难以给地方政府带来可观财政收入,且更会拖累地方经济发展。尤其,开发商土闲置及“鬼城”叠出,要恢复成耕地不是短期内就能做到的。且政府对各种矿产资源的保护和有计划开采,对铁路、公路等民用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既能起到很好保护土地作用,又能对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提高民众生活幸福指数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建设用地下降,既表明各级政府社会治理理念转变,又倒逼各级地方政府把全部精力用在发展地方实体经济上,对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和推动产业升级将起到强大行政推力。一方面,可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当前建设用地总体趋势减少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会根据辖内土地开发和环保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各类建设用地,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铺大摊子、不顾土地浪费等粗放土地经营格局,把节约用地纳入地方政府治理目标,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性利用。另一方面,由于建设用地总体规模不能突破,各级政府会转移发展视线,把主要精力放在培植地方实体经济等支柱产业项目上,在财税、审批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措施,为实体经济打碎各种行政性枷锁和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创造条件,也必将推开“万众创业、创新”新局面。
显然,全国建设用地数量下降,不是坏事,是利大于弊的好事,大可不必为此担忧。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