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积分制入户的积分指标和排名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全市共安排36个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于11月1日至30日接受网上申请,受理窗口同步接收纸质材料。(10月18日《南方日报》)
破除户籍壁垒,让户口随人口自由流动,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国家制定了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特别是,特大城市将实行“积分入户”,释放出了政策善意。而广州作为率先推行“积分入户”的城市,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次又“积分入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显然更科学、更合理、更公平。
众所周知,实行“积分入户”新政,将优秀的外来人员吸纳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其积极意义在于,将会有力推动城镇化发展进程,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同时,也将激励广大外来人员在城市遵纪守法、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稳定和完善了城市劳动就业市场,优化了企业员工队伍和人才结构。可以说,这是一项利大功高的惠民政策,其综合效益值得期待。
然而,任何一项好政策的推行,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实行“积分入户”,是一项系统工程,事涉城乡,事关广大外来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尽管外来人员大都希望参与“积分入户”,尽快融入特大城市,但不可急于求成,更不要产生疑虑。正所谓“好事多磨”,要把这项政策办实办好,真正体现公平和正义,除了信息公开透明之外,尚需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确保稳妥实施。可见,实行“积分入户”,善政尚须善为。
首先,必须确保制订的评分细则公平合理、可操作性强。外来人员要想落户城市,积分起决定作用。因此,要借鉴广州做法,科学编制评分项目及评分标准,最大限度地体现、兼顾和维护大多数人的基本利益,避免设置带有歧视性色彩的门槛。同时,在操作过程中要公开透明,杜绝因人为因素影响公平。特别是,要实行城乡联动,切忌城市“一头热”。让农民工入户特大城市,可以说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涉及户籍调整、土地流转、住房变更、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因此,必须城乡一起同谋划、共实施,走好城乡互动这步棋。关键是,要做好外来人员入户城市之后的跟进管理工作,事前制定好相关规定及管理细则。比如,一旦有农民工入户城市,原户藉所在地要及时取消其农村户口,避免其成为“两栖人”,即同时具有农民和城市居民双重身份。又如,农民工入户城市之后,应及时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依法处置,实行正常流转,严厉杜绝土地非法转让、交易和土地抛荒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再如,外来人员入户城市,应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社会地位及福利待遇,切莫把他们当成“伪市民”,另眼相看,区别对待。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