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了一起行政处罚信息,其最近查处的主要给京东商家刷单的特大刷单团伙,虚构交易数近500万单,总流水金额超17亿元,涉及两千余商家。这不仅是全国查处的刷单流水金额最大的案件,即使在全球来看亦属非常罕见。(10月12日 新华网)
一直以来,电商平台通过刷单虚构交易的行为并不鲜见,但像这样刷出天量的流水金额,也是让人醉了。
尽管京东每每表态要严打刷单,并表示,其通过大数据形成一个完整可靠的防刷单技术屏障,反刷单系统识别准确率已经达到99%以上。然而,在主要依赖第三方商家增加流量、做大体量的语境下,指望通过平台自身根治刷单痼疾,似乎并不容易。
某种意义上讲,巨大的流量就好比那只引领消费者的“头羊”,不仅可以实现商业利益,也会让数据更好看,从而在资本市场上形成更强劲的吸引力。至于这些“预设”的流量是不是真实的,当后续的诸多问题解决了之后,或者说,消费者与投资者被撬动以后,已经变得不重要了。也因此,刷单其实是一些电商平台的刚需。
只是,由此产生的互联网经济泡沫危害多多。一方面,消费者固然会受到不正当的“跟风”乃至被误导,进而利益受损。由此形成的购买力,或者说消费需求,也并非真实的市场反应,若听之任之,则会传递出虚假的信号。而当投资者也深陷其中,更是会呈几何级数地放大泡沫,从而影响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一旦基本数据被操纵,甚至随意以刷单涂涂抹抹,也将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背离经济发展的正确路径。很简单,无论是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任何正确的判断都应该基于真实的数据,若数据本身也是虚拟的、人为制造的,又如何能够保证经济政策不被扭曲?
数据造假或可得逞于一时,漂漂亮亮,热热闹闹,但必然不可能持久。这是因为,市场本身就有自动纠偏能力,即便刷单行为不被揪出,也会在这一生态链的其他环节出现问题。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就可以袖手旁观。毕竟,成熟的市场经济,不仅有自身的纠偏逻辑,也需要外部力量的事中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好,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好,均严厉拒绝不正当竞争。此外,根据刑法等规定,刷单平台若涉及的数量较大,还涉嫌非法经营罪,可以依法进行查处。
当下,“互联网+”正在蓬勃发展,已经并正在重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由此激发出来的社会创造力以及内生动力,成为中国社会不竭的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宽容泡沫,任何纵容泡沫的行为都是在饮鸩止渴。(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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