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一新开的互联网音乐餐吧,为了吸引消费者,策划了一场名为“任意给”的促销活动,凡进店消费的人想给多少给多少,结果7天时间亏了近10万元。不过,有不少市民并不领情,认为这是店家自我炒作。(10月12日《贵州都市报》)
7天时间亏了近10万元,看在亏的份上,应该予以同情。可是这又怨谁?
既然将促销活动锁定为“任意给”,比如有的顾客消费800多,最后结账只付50元,有的顾客消费600多元,最后结账时只付30多元,哪怕真的如商家所言,更有消费者甚至只是象征性地按每个菜1元钱的价格结账,这也与“任意给”的精神相吻合。作为商家,既然承诺任意给,就不得反悔。否则,消费者完全可以告你不守信用。
当真如商家所言,对于“任意给”是否会由此引发恶意消费行为,他们并没有过多顾虑,只是抱着人性本善的朴实想法,相信绝大部分消费者是理性的。如今出现消费者任意给的情况,作为商家亏也不要想不通,更不要将板子打向消费者的“素质”。别忘了,“任意给”既为促销,就好似赌博,既然愿赌就要服输。再说人家消费者吃了并没有抹嘴走人,个个都“任意给”了,也没有一点“不素质”的迹象。
其实说起促销,人们早已不陌生。即使是那些另类奇葩的促销方式,消费者也见怪不怪了。不过不管是什么样的促销方式,消费者毕竟心如明镜,深知商家煞费心思终究希望赚几个,而不是亏几个,甚至亏得一塌糊涂。而这种“任意给”——吃一桌可能几百几千,但消费哪怕给一分钱同样也在其之列,这本身就裹满扑鼻的“土豪味”。如果商家要怪,就怪这样的促销思路太过盲目草率,太“土豪”了。
如果“任意给”导致的亏本不是炒作,而是商家真实遭遇,等于再次发出一记响亮的提醒:促销有风险,操作需谨慎。这里的“任意给”亏了,那里的“任意给”还会继续进行吗?
文/李强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