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与企业应“有交往无交易”

2016年10月08日 08:51   来源:光明日报   毕玉才

  在已经落马的“老虎”“苍蝇”中,有相当一部分牵涉到与企业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于是,一些职能部门对企业躲犹不及,更甭提上门服务了。

  最近,沈阳市公安局发动1.7万名民警“进企业、送服务、保稳定、促发展”,引起社会关注。“企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公安助力义不容辞。”该局负责人表示,“当然,我们也有条底线:‘有交往无交易’。”

  “有交往无交易”好。“交往”是公事公办、是互动,“交易”是谋私谋利、是互换;“有交往”是服务社会的前提,“无交易”是保证队伍纯洁的关键;“有交往”是担当,“无交易”是操守。沈阳公安用实际行动构建“亲清型”警企警民关系,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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