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支撑

2016年09月09日 10:36   来源:人民日报   倪庆东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更加激烈的科技竞争,如果科技创新搞不上去,发展动力就不可能实现转换。我们必须加快从要素驱动发展为主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历次工业革命的经验表明,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融合是经济发展新动力形成的重要支撑。科学应对乃至主导新一轮科技革命,要求我们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的同时强化金融创新,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重要支撑。

  构建普惠性创新金融支持体系。面向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科技金融机构体系,提高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覆盖率;促进科技型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企业担保机构、风险投资等专营性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发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作用,使场内交易市场与场外交易市场有效衔接,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增加有效供给,不断丰富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模式,综合利用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和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全过程参与科技创新;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流转及监管、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将交易平台打造成知识产权融资的综合服务平台。

  拓宽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在主板市场之外,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分别设立相应的市场,如主要面向初创期和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场外交易市场、主要面向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场内交易市场即二板市场等。制定差异化的科技企业财务准入标准和发行条件、差异化的再融资制度,为科技企业提供再融资渠道便利。鼓励科技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降低科技企业债券融资成本。根据科技创新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量身定制融资产品,推行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等股债结合的融资模式,吸引追求稳定收益的低风险资金,创新投行业务的投融资品种。根据科技创新全过程的融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

  加快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立科技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科技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信息支持。鼓励信用增进行业发展,提高信用增进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促进会等信用自律组织的作用,提高市场对信用增进机构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发展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完善科技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完善科技型融资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补偿机制,允许担保机构根据业务比例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准备金,计入经营成本,在被担保人无法履行还款业务时进行代偿,或对担保损失进行弥补。健全科技型融资担保代偿损失的政府补贴机制,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通过风险损失准备金仍无法弥补的,可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获得部分补偿。建立科技型融资担保风险的保险补偿机制,担保机构根据担保业务量预测担保损失,并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在担保损失超过一定额度后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此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可以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如知识产权反担保等。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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