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9元还9千 羞煞黄世仁

2016年09月08日 10:23   来源:东方网   叶祝颐

  近日,市民李先生报料,说他突然发现自己欠了银行9000多元,去银行了解之后,才发现自己在2008年无意中透支了信用卡里面的9元多钱,经过9年利滚利居然变成9000多元。但那么多年他都没有收到银行催促还款的通知。如果他再等多9年才发现这笔帐,到时9元就会变成900万。银行的明细清单显示:信用卡利息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照月计收复利,而每月产生的5%滞纳金也会收取利息,每年利息加滞纳金会超过原本欠款本金。(9月7日广东广播电视台)

  从契约的角度讲,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之前,应该了解信用卡使用规则,知晓信用卡透支利息计算方法,评估欠费的法律后果。不管是谁,都没有权利透支不还款。我们不必因小李透支的钱不多就廉价表达同情心。从法律的角度讲,9元钱事小,银行规则事大,银行数年以后追偿透支消费的本息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信用卡欠款动辄翻番千倍,信用卡透支利息如此之高,银行收费如此凶猛,就是“印子钱,一还三”的黄世仁也只能自惭形秽。如果当初持卡人透支的不是9元,而是9000元,或者说小李晚9年发现这笔欠账,将会支付900万元本息。如果继续推算下去,是否要重复阿凡提与国王下棋赌小麦,国王输掉江山的故事?虽说小李要为透支忘记还款的疏忽承担责任。但是银行单方面制定的透支利息特别是循环利息、全额罚息、高额滞纳金条款脱离了生活常识,实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于情于理都讲不通。

  现实生活中,除了持卡人未收到账单和短信,忘记还款的案例以外,银行无节制发行信用卡,明知办卡人无偿还能力,开放透支功能,诱导办卡人大量透支,对办卡人不提醒、不警示,导致消费者承担巨额利息的事情并不鲜见。按照银行现行贷款利率计算,商业贷款年利率在4%左右。9年借贷时间,即使按照复利计算,消费者透支利息也不应超过本金。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计算,消费者的透支利息9年也不应超过本金千倍。否则,银行难逃放高利贷的嫌疑,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既然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透支契约建立在违法、不平等的基础上,银行的规定就是违法无效的。消费者只应该承担合法的透支本金与利息,有理由拒付超出国家规定的借贷最高利息标准。小李因为自己的疏忽不了解此卡是信用卡,没有及时还款,不仅面临9000元利息、滞纳金,还在银行留下了信用黑名单,导致其个人生活受到影响。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银行必须要举证自己尽了通知和催收的义务,证明李先生是恶意拒绝还款,否则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既然银行拿法律说事,持卡人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依法掀翻银行单方面制定的信用卡霸王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曾联合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规定。其中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要求消费者承担恶意透支的法律责任无可厚非。换个角度讲,客户恶意透支有法律追究,但是银行乱发信用卡,乱收透支利息与滞纳金又该受到什么处罚呢?

  信用卡透支利息、滞纳金如此凶猛,不仅消费者要“吃一堑长一智”,信守还款承诺,银行也要规范信用卡管理,加强信用卡透支法律后果与经济后果的宣传、引导,改变追求发卡量的倾向,提高信用卡业务质量,降低信用卡风险。别做诱导他人办卡透支收取百倍滞纳金的缺德事。

  更为重要的是,银行要检视信用卡透支规则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银监会也要督促银行修改信用卡透支的霸王规则,让信用卡透支利息与法律接轨,避免银行用“合法”名义打劫消费者。逐步改变银行乱收费、乱定规则的习惯,从而改善银行的公共服务形象。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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