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应关注那些未被发现的受虐老人

2016年09月08日 10:03   来源:红网   

  8月31日,有网友发贴称,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兴安花园小区,一位母亲遭儿子和儿媳妇联手殴打。9月5日,林西县纪委继续对此事做出说明,并发布了《关于林西县市场监管局孙某某和县医保局尚某某违纪案件处理结果的通报》,给予孙某某、尚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孙某某行政撤职处分,从科员降为办事员。鉴于尚某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尚某某的行政处分建议林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9月7日中国网)

  一家人过日子,总免不了磕磕碰碰,尤其是儿媳妇和婆婆之间的那些事情,更是连“清官”都难断清,外人就更说不清楚其中孰是孰非了。但是,这里说的说不清楚孰是孰非的事情,指的是平常过日子时遇到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殴打、虐待老人之类的事情显然不在“小事”之列。

  现实生活中,我们见过一家人吵架拌嘴的,但极少见到拳脚相向的,儿子和媳妇一起殴打婆婆的事情,更是罕见。鸡毛蒜皮的小事过去也就过去了,过后通常也不会伤害家人之间的感情,但殴打、虐待老人的现象却不可轻轻放过。况且,这样的殴打竟然还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公共场合,施暴者显然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能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值得去如此对待一个老人?且不论施暴者和被打者之间有如此紧密的血缘和伦理上的关系,单是将其当作相互独立的个体来看,这样的行为也是不该发生的。所有对人与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无论是民法、刑法,对于殴打他人的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涉嫌犯罪,会受到刑事惩罚。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则对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外人尚且不能打,何况生你养你的母亲,何况为你看护儿女的婆婆!这对夫妻的行为,不仅违法,也与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相违背。

  这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很令人解气,殴打老人的夫妻俩都被开除了党籍、降了职,惩罚不可谓不重,但是,我们更应关注的是这位被殴打的老人未来的生活。如果惩罚不能改变这对夫妻对待老人的态度,如果他们将对待老人的方式从暴力变为冷暴力,从肢体暴力变为语言暴力,如果他们对待老人的暴力或冷暴力今后不再发生在公共场合,不再被人们看到,我们又如何得知老人受虐,如何惩罚他们、保护老人呢?

  更进一步地讲,现实中也一定存在着类似的、不为外人所知的虐待老人的行为。对于这些隐藏在家门背后的虐待行为,如何及时发现、如何有效防范、如何有效惩罚,能否建立起社区、警方、社会多方联动机制,才是我们更需要关注的问题。

  文/张楠之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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