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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分类处置债务违约 “一刀切”方式不可取

2016年09月01日 07:11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一 帆

  其实,在违约事件频繁出现之时,业界已经开始探讨债务问题,并初步达成共识,即整体风险水平可控,发生危机概率低,但是债务结构性问题明显,风险主要集中于非金融企业部门,不可掉以轻心。

  分析企业债务违约问题成因,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经营环境不利造成资金流动性不足;再者就是国内银行对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信贷偏好不同造成的融资便利差异,加之居民高储蓄率与低股权投资差异,加重了企业债务成本,而这一成本在宏观经济下行趋势过程中不断放大,使融资和还债环境进一步恶化。

  基于这一认识,笔者以为,在宏观经济形势尚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时,从源头上阻断企业发债融资的道路并非明智之举。毕竟,只有在经济增长的环境下,才更有利于企业实现持续经营和改善业绩,从而使之尽快摆脱债务困境;反过来,只有让企业看到希望,产生持续经营扩大经营的愿望,才有可能实现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按照正常逻辑,企业之所以产生举债的冲动是基于解当前的困境,是基于企业的存续和发展,如果初衷是恶意逃废债务更应该选择其他非官方渠道。因此,当前的困境在于,对于存在或可能存在债务违约风险的企业而言,监管层应该让哪些企业看到希望?是否都该施以救助而让他们看到希望?而且,对于当前出现债务违约的处理必然影响后来准备发债企业的发债决策,从而间接对稳增长目标实现产生影响。因此,站在发债源头上看,一刀切地阻断或许一时可以阻断风险隐患,但是不利于经济稳定发展的长远目标实现。

  当前,宏观经济政策取向非常明显,一方面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有前景的行业不断释放利好,诸如贷款扶持,减税,补贴等;另一方面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对落后产能坚决关停并转,对僵尸企业坚决出清。因此,债券市场也应该因势利导,贯彻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开发符合经济结构转型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等创新型融资方式,更好地服务经济增长。

  此外,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大目标,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架构完整,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成,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间接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通过IPO制度改革不断缩短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距离,另一方面,不断为养老金、企业年金入市扫除障碍,同时加快开放步伐,引进境外长期资金,继沪港通之后提速深港通,引入源头活水,吸引储蓄资金转为股权投资,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提升直接融资比重。

  总之,违约事件的发生有其深刻背景,不建议一刀切阻断后续发债途径,应有保有压,在稳增长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手段分类施策,有效化解。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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