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上学” 应该尽早规范

2016年08月23日 10:26   来源:广州日报   

  我们应出台条例,对“在家上学”进行监督、规范和管理,搭建学校教育与在家上学沟通的平台,规避教育失败的风险。

  11年前,泸州市纳溪区居民李铁军以“娃娃到学校学不到东西”为由,将女儿李婧磁带回家自己教。如今,李婧磁已经20岁了,尽管从学校回家时父亲就表示,要把她培养成为一名生物磁场方面的科学家,但她坦承,自己连初中试卷都考不及格。父亲李铁军也承认,女儿在语数外和物理化学这些学科方面均学艺不精。

  虽然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必须在学校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可是,还是有不少家长让孩子在家上学。有的家长是因为对于应试教育的反感,希望采用更适合孩子的教育方式,有的是因为家庭和经济问题。李铁军或许是两者兼而有之。

  当然,成绩并不是检验孩子在家上学效果的唯一标准,而且,不少家长选择在家上学,更多的也不是为了成绩,而是反感学校“工厂生产线式的教育模式”,希望用定制化的手段结合孩子的个性特点进行教育。但不得不说,李婧磁在家学习11年,却连初中试卷都考不及格,至少说明,她跟同龄的孩子相比,在知识上是有所欠缺的。

  “在家上学”这些年来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其中也不乏成功的案例。比如,今年河南商丘的高考考场上,就出现了一位年仅9岁的考生张易文。她是从4岁开始,就在家由父母教学的。而大家熟悉的“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儿子郑亚旗,小学毕业后就在家上学,他用3年时间学完了中学六年的课程,还自学成了电脑高手。现在郑亚旗已经成为雇老爸讲课、写稿,给老爸发薪水的CEO。

  父母是孩子在家上学的教育者,父母自身的素养和眼界往往也决定着能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子。这也是“在家上学”的最大风险所在。有的家长虽然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但可能囿于自身能力,在家上学反而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事实上,践行个性化、多元化、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是大势所趋,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家上学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广受认可的教育方式,也出台了相关法律与条规。但是我国的“在家上学”,一是有违《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二是因为缺乏规范,质量无人监督,家长失职时也很难有社会介入渠道,“在家上学”者的权利缺乏法律保障。这也是李铁军对女儿的教育方式引起公众热议的关键所在。这需要我们及时出台条例,对“在家上学”进行监督、规范和管理,搭建学校教育与在家上学沟通的平台,规避教育失败的风险。   (谭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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