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具有可行性,但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公众感受和“降本增效”
8月15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了解到,在近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中,交通部提出了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据了解,官方提出该政策尚属首次(8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对于一种现象或一种政策,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以“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为例,一些网民读出了“收费涨价的节奏”,有关专家却认为,此政策可分流高速公路车辆以缓解个别时段拥堵。那么,这一政策究竟是给高速公路“治堵”,还是给老百姓心里“添堵”呢?
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是要把价格杠杆理论运用于高速公路管理,即高峰时段收费标准高,低峰时段收费标准低。此前,北京地铁就采取这一做法应对高峰压力。据说,国外很多城际高速公路也是采用这一政策来缓解拥堵问题。无疑,这会有一定的治堵效果。
即便是经营性收费公路也是一种公共资源。这种公共资源管理如何更合理、更高效,的确值得探究。从这个意义上说,交通运输部首次提出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值得肯定。此政策不仅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出行效率,而且有利于公路资源合理化使用,例如低峰时段低收费可吸引车辆走高速公路减少国道压力。
然而,网友们却读出收费涨价的节奏,同样值得思考。之所以会有这种理解和担忧,笔者分析,一方面是认为高峰时段会大幅涨价,而低峰时段保持现有价格不变或者小幅降价,原因是收费公路债务较多,降价空间有限,结果是地方政府或者公路企业因此增加了收入,而高峰时段出行的老百姓则增加了支出。
另一方面,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或许生变。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实施以来获得舆论一致叫好,但也让节假日期间的高速公路变得拥堵。结合交通运输部最近的相关说法,不排除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也包括重大节假日,或以价格杠杆来治理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拥堵问题。
此外,高速公路拥堵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某些高速公路设计不合理,容易造成某些路段拥堵;某些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也会造成拥堵;极端天气(如暴雨大雪大雾)也会造成高速拥堵,如果治堵不分原因只分时段,统统采取高峰时段提高收费标准来治堵,那会让公众很难接受,因为这相当于一种变相涨价。
在笔者看来,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具有可行性,但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公众感受和“降本增效”。由于我国收费公路多且乱收费比较严重,舆论对此诟病很多。有关部门在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时,从起草阶段就应当把公众利益、公共利益置于地方利益和企业利益之上。
从“降本增效”的角度说,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应当以“降本”为宗旨,即高峰时段收费标准不妨维持目前收费水平不变或者小幅上涨,而低峰时段应该大幅降低收费标准。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降低公众出行成本。换言之,“降本”具有双重内涵。
虽然地方政府和公路企业会因为“降本”吃点亏,但我们更要算大账,因为适当降低公路收费后将会给地方经济、地方形象等带来更多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