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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羊令”是政出多门朝令夕改的“怪胎”(图)

2016年08月09日 10:21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镇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陈齐(化名)说,突如其来的“卖羊令”,令他无法接受,“封山禁牧查的是山羊,我养的是奶羊,都是在荒地、河滩里放,又不进林子,为啥也要卖?”7月11日,农民陈齐决定“豁出去了”,他要赶着羊,逃出蒲县。(8月8日《中国青年报》)

  2014年,县里鼓励发展养殖业,并提供信贷政策支持。2016年,县里要封山禁牧,对养殖户下达了“卖羊令”,养殖户接到通知是,必须10天内把羊卖掉。于是有的人“逃”到邻县躲起来,有的贱卖了羊。因为周边收购大户得知有“卖羊令”,严重压价,七八百元一只的山羊,只买到二三百元,进价1000多元一只的绵羊,均价不到300元被成车收购拉走,比如,席全保价值9万多元的羊,被两万多元贱卖。

  “卖羊令”引了资本压价,给养殖户造成了巨大损失,结果,村民响应政府号召发展养殖业,不但没有致富,还致使村民背上了巨额债务,引发了追债潮,原先的借款、放贷的人,纷纷上门催债。足见“卖羊令”决策非常不当。同时,“卖羊令”还打乱了村民的规划和生活,养殖户为了还钱,不得已出门打小工攒钱还债,增加了“留守家庭”。“卖羊令”引发养殖户不满意,纷纷致电媒体记者反映情况,值得县里的决策层认真反思反省。

  其实,封山禁牧与保护养殖户的利益同等重要,而且,不但不矛盾,还是有机统一的。政府只要充分尊重、考虑和保护了养殖户的利益,以妥善方式保证养殖户不受损失,养殖户就一定会支持公共利益,也一定会认真配合政府的工作,不会有怨言。反过来,政府不尊重、不考虑、不保护养殖户的利益,以牺牲养殖户的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养殖户的胳膊扛不过政府的大腿,被迫接受政府的行政命令,给养殖户造成了损失,其内心是不服气的,政策效果也是最差的。

  村民不高兴,不只是因其个体利益被政府漠视,更在于2014年政府曾鼓励村民发展养殖业,两年时间后政府又要封山禁牧,且“变脸”强迫村民卖羊。虽然封山禁牧是县林业局操作,但难掩县政府政出多门、朝令夕改的执政弊端。政府出尔反尔,不但损害养殖户的利益,伤害养殖户的感情,也使人看到县里政策的多变性,无形中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这种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回到保护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体利益问题上来,能否寻求公共利益与养殖户的个体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是观察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指标参数。山西蒲县为了封山禁牧,突然加大力度,给养殖户下达“卖羊令”,限期卖羊,给养殖户造成巨大损失,导致部分养殖户因“卖羊令”欠债致贫,这无疑是一种粗暴的执政方式,既忽视了执政要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的最优原则,又暴露了权力的怠惰以及霸道、傲慢。

  封山禁牧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政府既不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又不考虑养殖户的切身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本身又是受政府之前的鼓励所形成,政府翻脸不认账事小,又不采取妥善的政策解决养殖户的羊,简单的下一道“卖羊令”,办好事办砸了,也给养殖户造成了严重利益损失。这再一次提醒政府,政出多门,朝令夕改,是错误的,也是非常有害的,也暴露有的基层政府官员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令人堪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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