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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收车牌靓号费 堵住权力的漏洞才能真正还号于民

2016年07月29日 07:25   来源:红网   王卫锋

  日前,安康汉阴汤先生通过网上预选车牌号码的方式,选了一副号码为“G88C88”的车牌。当他兴高采烈去车管所办手续时,却被告知要收8万元“靓号费”。对此,安康市车管所称,吉祥号牌按照数字不同要收取2-8万元不等费用,收费标准为2005年的一份会议纪要。(7月28日 《华商报》)

  见识过权力任性的,却还真没有见过如此任性的。对于“一不留神”通过网上随机自选意外获取吉祥号牌的车主,当地的交管部门竟然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而其所依仗的“尚方宝剑”,竟然是一份十年前的会议纪要。人们不禁要问,其将会议纪要作为收费标准的底气从何而来?

  据媒体介绍,该份所谓的“收费标准”为2005年,在安康市政府主导下,市财政局和交警支队开会形成了一份会议纪要,其中便制定了这样一个收费标准。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06年印发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除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向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或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那么问题就来了,安康市在2005年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的2-8万元的吉祥号收费标准,在2006年以后到底提出申请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没有,如果通过了审批,那么按照该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然则,交管所经过审批后的相关收费信息又公示了没有?从报道我们不难知悉答案为否。由此我们有理由追问,这十多年未通过正常审批和公示程序,而“默默”收取的吉祥号费到底去哪儿了?其中到底又真正有多少缴纳给了市财政?公众需要一本明白帐。

  另一个让我们不解的疑问是,号牌的最终确定还是车管所说了算?根据公安部2008年10月颁布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可见本案中,汤先生获取号牌的方式合法合规。而据该车管所副所长介绍,“汤先生所使用的交管12123软件于去年底进行试点,各项业务正在完善中。目前,网上只是预选车牌,最终还是要到车管所办理手续。”

  “试点”“预选”“最终”,这些关联词组合起来的画外音我们不难明白,那就是吉祥号归不归你,最终还是我们说了算。而对比两年前,河北省交管局已经在原有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升级,让车主通过互联网自编自选、车管所自编及20选1或30选1三种方式,为车辆选取心仪的号码,彻底切断“人情号”“关系号”“金钱号”获取渠道的做法,我们看到是安康地方交管部门对机动车号牌号码改革的犹豫和迟疑,其中所暴露出的对过往权力的依恋和不舍,以及背后可能造成的腐败滋生的隐忧,着实让人担心。

  任何一项改革的真正指向,无疑是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更充分地享受改革的成果。而安康市车管所在全省推进改革号牌号码管理改革的过程中,用奇葩的收费标准,硬是活生生把网络选号“还号于民”的好经给念歪了,这无异于狗尾续貂,最终损害的,还是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与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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