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2016年07月28日 12:34   来源:北京晨报   丁晓阳

  近日,公安部举办了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在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了应对规范。其中,就明确了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民警为什么不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其实是出于对自身形象的考虑。警察的工作要么面对普通群众,要么面对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对普通群众要热情服务,对违法犯罪的人要严格执法,甚至要冒极大的风险去抓捕罪犯。因此,警察总是希望在公众面前留下公正不阿、正气凛然、热情助人、高大威猛的良好形象。但是,现实情况往往不那么简单,各种复杂多变的情况让民警在执法中很难做到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每一个表情都符合那些高大上的“形象”,因此,民警执法一般很反感有人录像拍照。而在手机拍摄高度普及、探头监控无处不在,网络自媒体瞬间传播简单方便的今天,警察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被镜头记录下来,执法规范问题就变得无法回避了。

  在一个网络和自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一段几分钟的视频就有可能把警察机关多年辛苦积累下来的良好形象毁于一旦,这样的事例已经不胜枚举。民警必须重新考虑自己的行为、语言是否符合执法规范,必须“习惯”有人公开抑或不公开的拍摄视频。更重要的还要适应这些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发酵,因此,警察自身也必须要有完整的有说服力的执法视频记录,必须要有一套公开、透明、及时的新闻发布制度,这一点至关重要!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澄清事实,公平公正,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执法要在阳光下进行,这是现代社会的一大进步。民警规范执法并不意味着不执法,也不意味着有人可以超越或践踏法律。普通人也必须清楚知道拍摄执法现场不得妨害公务,也要知道传播相关视频应负的法律责任。这样,我们就可以期待一个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将会到来。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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