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了大奖就离婚,到底“该中”还是“不该中”?

2016年07月28日 10:34   来源:中国江苏网   张蓝

  离婚前男子买的双色球彩票中了大奖却瞒着妻子,离婚后第二天男子就偷偷兑了奖。那么问题来了——这笔巨款前妻有权利分享吗?本周一,市二中院给出了终审判决:彩票奖金属于男子与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由男子支付前妻一半的彩票奖金。(7月27日重庆晚报)

  中奖本来是好事,不过因此成为离婚的导火索,怎么听着都不舒服。相遇总是美好的,而离别总会唤起悲伤的情绪。男子彩票中奖了,为了不让妻子得到她应该得到的那一份,采取了隐瞒,甚至不惜以离婚为代价来独吞这笔数额不菲的“大奖”。

  从2月17日中奖之后,在熊某以放弃部分家庭财产和妻子袁女士家人欠款10万元为代价,在短短的8天时间就以快刀斩乱麻的速度的结束了二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从这个角度或许也能揣测出这两个人的夫妻感情一般以及熊某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不顾一切的嘴脸。

  虽然感情的事外人没有发言权,离婚还是不离婚外人都无权干涉和评价,但如果离婚暗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顾一切地出卖亲情和爱情,最少能说明这个人是不厚道,不善良,甚至是不道德的。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里也终包不住火。中大奖的事情还是被熊某的前妻知道了。法律决不会偏私任何一方,无论熊某一家怎么狡辩,都洗不清大奖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这一事实,毫无疑问,“大奖”自然有袁某一半。

  熊某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搬起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虽然失去他想多要的那一部分财产,但是,在笔者看来,熊某失去更多的是人品。他的做法让身边的人们看清了他的为人,这个损失是巨大的,也是无法弥补的。如此看来,这个“大奖”中的意义真不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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