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饭局”必是一桩反腐大案

2016年07月27日 13:32   来源:中国江苏网   江镕

  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以即将调离衡山县为名,邀请衡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国聚餐,经王新国同意,组织部长、公检法司四长参与,动用公车、消费5000余元……这是日前湖南衡阳市查处的“衡山县部分领导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案件”,11名参与饭局的领导干部顶风“干杯”,最终咽下被问责的“苦酒”。(7月26日《深圳晚报》)

  又到换届之年,不少领导干部心里很清楚在群众心中的地位,但又想保住自己的位子,于是开始动起了“花花肠子”,各显神通、花样百出,衡山县“换届饭局”就是其中一例,利用饭局来掩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其行可耻,其心可憎。

  首先,看“换届饭局”的作陪者。检察长、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公检法司四长都来了,可谓是来头不小,“面子”给足。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意思就是说吃人家的好处了,就要在必要的时候给人家说说好话,拿人家的东西,就不要再对人家指手画脚了。此时此刻的“换届饭局”的意思也就不言而喻,大家都心知肚明。

  其次,看“换届饭局”谁买单。一顿饭局餐费为1100元,烟酒费4000多元,还动用4台公车、1台警车,好家伙!这态势能用“高大上”来形容也是有过之无不及,这种情况下,私人买单是不可能的,当然用的是公款。很明显又违反了党中央的“八项规定”中的严禁公款吃喝,那有为何还要顶风而上?某种程度上说,一些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依旧很严重,如不抓紧抓严,公款吃喝“逆势反弹”是极大可能。

  和反腐败一样,“换届饭局”同样需要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惩治一起,这并不是小题大做,通过这些手段,可以形成震慑,以儆效尤,加快打造换届清正廉洁的环境,加大监督力度,从制度上断了某些干部的“歪脑筋”,让各种变通和隐蔽的换届腐败行为无处藏身。

  查处“换届饭局”就是一桩反腐大案,通过此案,能牵出很多问题出来,只有把这些问题清理干净,扫除阻碍在换届路上的“绊脚石”,才能真正发挥换届的作用,也更能选举出能真正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好干部出来。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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