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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受骗犯罪 行政部门法理之下也有温情

2016年07月26日 09:35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王闻扬

  7月19日,因涉嫌诈骗被逮捕后又被取保候审的小康(化名,男)、小雨(化名,女),先后走出长沙市第一、第四(女子)看守所的铁门,随同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干警,在家长陪同下来到宁乡县某企业,向公司的女老板黄董事长报到上班,开始全新的生活。检察官、公安民警、爱心企业为两个外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未来奔波出力,将他们的“羁押地”由牢房变为厂房。(7月25日《长沙晚报》)

  看到这一幕,我想很多人会感到温暖和欣喜,因为这是一次法律与人情的美满结合。如同看到一场浪漫的婚礼让人感到幸福一样,这次长沙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举动,也带给我们很多积极向上的意义。

  首先,此举带给法律以人性化的温暖。对于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迷途少年,长沙司法部门将他们送到厂房进行矫正,比送进牢房更能减少其心里的“阴影面积”。而从某个角度上讲,这其实也是在给我们的法律披上一层人性化的外衣,让它在人们眼中显得不那么冷酷无情。

  其次,此举给予了迷途少年们以重新选择的机会。对于心智不够成熟,又缺乏社会经验的未成年人来说,犯错有时是难免的。这次两个犯事少年就是如此,他们本身也是因受骗来到长沙的,最后糊里糊涂地当了诈骗集团的帮凶。对此,星城司法部门给予其进厂房矫正的机会,让他们一边工作一边改造,无疑为其提供了重新做人的便利条件,能令其尽早地步入人生的正轨。

  正所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件事充分彰显出星城执法者对法律和人情这两者间关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同时,它还生动地告诉我们,公共行政部门在依法依规办事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地考虑到当事人的某些感受,哪怕对方是一个有罪的人,在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留出三分温情。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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