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整治要“治”更要“教”

2016年07月25日 11:49   来源:东方网   严虹

  今年,申城启动了全市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聚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重点整治包括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等在内的10类最为突出的违法行为。

  申城交通大整治将工作重点放在了整治机动车违法行为,但你是否在十字路口看到过这样的情景:

  在早高峰一个繁忙的十字路口,几位交警正在执勤,其中一位交警拦下了一辆乱变道的机动车辆,车辆靠边停车,司机下车拿出驾驶证,询问为何违法,并接受处罚。反观另一位交警,拦下了一辆违法载人的非机动车,两位民众愤愤不平地问交警,为什么拦下他们,交警耐心向他们解释,非机动车载人是违法行为,希望他们接受处罚,两位民众却反问道:“我们电瓶车开了十几年了,一直都载人的,你凭什么说我们是违法的。”然而无论交警如何解释,非机动车驾驶员始终坚持自己并没有违法,拒不接受处罚,甚至与交警发生了肢体冲突。这是交通大整治之初,我们在路口经常能看到的景象。而现在又是另一番景象:一辆非法载人的非机动车,远远看到交警,驾驶员赶紧让车上的人下来,开过路口离开交警视线后,又让另一人坐上非机动车,两人继续在“违法的道路”上前进。

  面对这遍地丛生的景象,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差别如此之大,非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屡禁不鲜、收效甚微?

  这其中的原因绝不是因为文化层次的高低,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部分民众法治意识的缺乏及法治教育的缺失。众所周知机动车驾驶员考取驾照的第一步就是通过交通法规的考试,考生们都接受了交通法规的系统教育,形成了初步的法治意识,然而非机动车驾驶员大多未接受过相关法治教育。

  所以,申城交通大整治更应当抓好民众的法治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全民知法守法作为交通大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真正实现中央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交通大整治要“治”更要“教”,做好法治教育工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建立法治社会,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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