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上海篇】交通大整治岂有完美无暇

2016年06月14日 10:20   来源:东方网   殷骏

  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的上海市交通大整治行动至今已持续近一季度。整治范围的广度、整治手段的改进、整治力度的增强都在逐步向纵深发展。自从本市开展交通大整治以来,短短两个多月左右的时间里,共查处10大类违法行为400余万起。值得一提的是,至5月16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违法鸣喇叭行为28755起。硕果丰厚,大快人心。根据笔者的调研,此次大整治产生的最大的影响是让沪上几乎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及大量非机动车骑车人和市民都感受到了其极大的力度,并深刻了解到了违法与必究这两者之间的连接符号已经从约等于换成了等于。

  然而,最近一个月,由于上海中环事故及国内其他地区发生的公安民警的违规、违法执法事件使得国内舆论出现了不利于公安的趋势,在互动网络媒介中甚至有不少帖子蓄意捏造、夸大虚假事实,以此来攻击、抹黑公安干警的整体形象。凡此种种最终引发了对于上海此次交通大整治提出的大约两种观点:第一种是“交通大整治没有抓住重点,因此导致了中环事故的发生。”第二种是“自己的执法都不规范,先管好自己,再管好别人。”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更有甚者,以看笑话的心态对于中环事故及违规、违法执法事件的发生幸灾乐祸。

  这些观点、看法显然是因噎废食之论。对于整治重点错误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中环事故,究其原因,正是以往对于我们违法鸣号、违法变道、违法超车等程度较轻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查处态度不够坚决,而绝非是大整治的方针和对象存在错误所致。如果我们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能够坚持防微杜渐,不论其程度、动机何如,发现、确认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就可以夯实交通秩序这座金字塔的塔基,使交通违法行为的“惯犯”乃至潜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先是不敢违法,而后逐步达到不能违法乃至不想违法的最终目标。一旦实现了这一转变,中环事故中那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毫无疑问将会大幅降低。

  至于“先管好自己说”,则更是值得商榷的。尽管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很低,但中国的警察总数仍然有200万人。相对于这个基数,上述违规、违法的执法行为只能说是偶发性的低概率事件。身为人民警察和公安干警,违规、违法执法的行为无疑是不能容忍和不应被允许的。然而,客观而言,在经历了多年整顿之后,这类问题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观。让人感觉警察违规、违法执法的事件“大量发生”的原因不过是今天获取信息的渠道前所未有的丰富多样,仅此而已。除去因安全标准问题导致的较高的死亡率的采矿业等个别行业,公安战线的死亡率和工作性质带有的危险程度显然是很高的。2015年,全国有438名公安民警牺牲,同比增长11.5%,牺牲干警的平均年龄只有46.3岁。比起少数警察执法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人民警察这一群体的付出和牺牲显然更为令人印象深刻。不能因为少数乃至极少数误点就抹杀全部。

  鉴于被查处的交通违法者不接受处罚乃至暴力抗拒执法事件的多发,鉴于近期上海中心城区违法鸣号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死灰复燃等再次告诉我们,交通大整治是不可或缺和切实有效的。不仅如此,考虑到非理性的排斥甚至反对文明的交通出行方式的思潮仍然较为顽固,交通整治的力度也不应在短期内大幅减弱。

  (作者: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殷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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