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被广告 宜疏不宜堵

2016年07月22日 09:11   来源:北京晨报   陈海荣

  管理的相对滞后性,不等于快递“被广告”永远会游离于监管之外。因此,人们一方面希望有关部门正视现实变化,尽早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而另一方面,若依某些快递网点之言,这是一种“三赢”之举,那就应该“口惠而实至”,是否可以考虑给接受“被广告”的客户,提供适当的资费减免或其他优惠,这才能让“被广告”愉快变成“愿广告”和“乐广告”了。

  近日,福州多位网友反映,他们收到的快递上贴有广告,这样“被广告”的方式让其有些气愤。而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在快递上贴广告已经渐渐成为业内的“灰色”收入,市场上甚至形成了专门的快递广告公司。(7月21日《海峡都市报》)

  在很多地方,快递“被广告”,已然挺热闹。据说,这样的“收快递送广告”是一种“三赢”之举:广告商实现了精准投放,快递网点有利可图,而收件的居民也添了条信息渠道。对此解释,前两点自然没错,但最后一点则让人存疑:要是“被广告”的包裹贴的是虚假信息,试问居民上当受骗后能不能找快递网点来讨个说法?

  快递“被广告”,无疑是个“新事物”。这除了广告发送形式有别于以往,其实也包括了法律法规的并无“明文禁止”。现行邮政业标准发布目录中,尽管规定了快递包装袋的“任何部位不得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但这一标准仅为国家推荐性标准,并无强制性,故而对于快递企业并不具有很强的约束性。所以,对于快递“被广告”的仁智各见,我的看法还是宜疏不宜堵。

  一般来说,这种投递成本几毛钱一张的宣传广告,如果不是交给快递网点或个人来分发到户,也有可能去找那些要价不高的“广告游击队”,要么丢在门口,要么插入门缝。因此,从维护市容和保持楼道整洁的角度出发,相比之下还是随快递物品一起投递更显妥当。而且,即使这类广告的可信度值得疑虑,有了快递网点的参与其中,将来若需“顺藤摸瓜”,也能多一个准确的调查和投诉目标。

  快递“被广告”宜疏不宜堵,还因为对于这样的争议话题,同样是快递公司,也有不同的对待方式。比如,一些向来拒绝这种“广告创收”的快递公司就觉得,一来广告内容良莠不齐,审查确定很费工夫,二来在没有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派送易引起客户反感与投诉,且也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显然,在这“送与不送”的自我选择中,其实也给客户“细分”出了服务名单:接不接受快递“被广告”,主动权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法无禁止即可行。事实上,热议纷纷的快递“被广告”,有许多人对此还是持宽容理解心态:一则快递网点、快递小哥赚点辛苦钱也颇不易,二则现实生活中哪里不是各类广告的见缝插针之地。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警醒的一点是,由于快递包裹上的广告发布“门槛低”,消费者一定要保持谨慎态度,不宜轻信广告上的发布内容,以防止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