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谭某没想到,因为随地吐痰,竟被人推下站台,差点命丧火车底下。17日下午,湖南湘潭火车站,就在K1779次列车呼啸进站的瞬间,谭某被人猛推一把,掉下一米多高的股道。眼看就要被火车撞上,所幸他反应迅速,猛地一跳,逃离股道,躲过了一劫。目前,推谭某的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长铁警方刑事拘留。(7月19日澎湃新闻网)
因为随地吐痰,一名男子竟被同车的乘客推下站台,差点命丧车轮,场面触目惊心,险象环生。消息一出,舆论的矛头直指“吐痰男”,类似“推得好”“就该让吐痰男长长记性”的言论不绝如缕。平心而论,对于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可能任谁都看不惯,但从法治和文明的角度,以推下站台的暴力方式来惩戒道德失范的做法,不仅有失妥当,还显得太过极端,看似正义凌然,实则野蛮荒诞,毕竟任何个人都无权充当“正义使者”而滥用私刑,任何以违法对抗失德、以暴力对抗暴力、以不文明对抗不文明的过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一种不道德、一种伪正义。
文明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尺,公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一定程度上都见证着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公民个人的道德素质,代表的不再是个人的素养与修为,而是代表着整个国家与民族的群体形象。现实生活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对此,我们当然不能坐视不理,而应勇敢地站出来对这类行为坚决地说“不”,但其间毋须讲究方式方法。我们可以劝阻、可以谴责甚至可以举报,但不能简单粗暴地“一推了之”,不能扛着正义的大旗对其进行“武力声讨”。
“吐痰男”固然有错在先,但自有专门的制度章程来规制,随地吐痰充其量也只是个人的素质问题、道德问题,而推人者所面临的却是违法问题,不仅侵犯了“口痰男”的切身利益,也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同时,自己势必也要为此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难以免于被刑拘的结局,如此,实在得不偿失。
严格说来,尽管怒推之举的出发点根本还在于维护文明,但却与文明相去甚远,一手推出去,也不见得推人者有多文明、有多正义。怒推与吐痰之间,究竟谁更文明?可以说,怒推之举对于随地吐痰而言,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在本质上二者并没有多大的不同,都是一种不文明、不道德,都是对文明与道德的背离甚至背叛。
其实,生活中像“怒推吐痰男”这样以暴制暴、以恶制恶的现象并不鲜见,比如诅咒式的宣传标语,比如路怒症,再比如专治乱用远光灯的“魔鬼面具”等等。老实说,这些暴力对抗之间,非但抵制不了不文明,反而还可能陷自身于不义,法理难容,甚至可能导致恶性循环,滋生出更多的不文明,这恐怕是那些自诩为“正义使者”的对抗者当初所始料未及的。
作为社会利益共同体,我们当然有权对任何破坏环境、损害文明的行为说“不”,但究竟该如何正当行使自己的“纠偏监督权”?公众显然不能肆意妄为,自恃文明而对不文明行为大打出手或者恶语相向,而应采取文明的手段理性纠偏,恪守文明与法治的底线,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平和地规劝与理性地引导,可能更催人自省,更能在潜移默化中产生巨大的感染力,从而推动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如此,才不致落入“好心办坏事”的窘境,成为不文明的“帮凶”。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