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免票”不能有高度没温度

2016年07月19日 13:45   来源:南方网   

  最近,从西安来陕西商洛游玩的寇先生遇到一件窝心事:他们一家人到商南金丝峡景区游玩,正在读小学的11岁孩子因没有学生证被要求购买全票。寇先生质疑,按照规定,景区对未成年人实行半票制,金丝峡景区为何额外设置条件故意为难游客。(7月18日《华商报》)

  现有儿童免票及优惠票标准已沿用10多年,其间虽然标准“长了10厘米”,儿童免票标准由1.1米以下,提高到1.2米以下,儿童半票标准由1.1米-1.4米,提高到1.2米-1.5米。但仍如社会进步和儿童身体素质优化不相适应。特别是,在许多市民建议应对儿童免票及优惠票标准进行适时调整的语境下,商南金丝峡景区要求一名身高超过1.4米的11岁儿童购买全票,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为保护和优待未成年人,国家制定了儿童免票及儿童优惠票政策。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有关部门及服务机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习惯于打折扣。比如,儿童免票及儿童优惠票标准,只看身高不看年龄,将“小姚明”们挡在了免票及优惠票政策之外,对于一些未成年人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因为判断未成年人的标准是年龄,而不是身高;针对未成年人的一些社会福利和优惠政策,不能因身高而受到损害。

  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福利保障,东京、伦敦、柏林等国外城市,是以年龄作为儿童免票及优惠票标准的。我们虽然还没有能力完全实现像发达国家那样的儿童福利标准,但我们至少可以从科学调整儿童免票标准等小事入手,让更多未成年人获得更公平的社会福利。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取得了令人骄傲的经济发展成果,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经济在发展,国力在增强,儿童免票及优惠票,作为民生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部门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儿童免票及优惠票“高度”,或者在设计上更科学更人性化,将儿童免票及优惠票标准从身高向年龄转变,使更多家庭和孩子享受到优惠。可见,儿童免票及优惠票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换言之,“儿童免票”不能有高度没温度。 儿童免票及优惠票标准,不能“一刀切”,应该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模式,重视未成年人的社会福利。进而,儿童免票及优惠票,应成公共服务题中要义。地方政府除了督促公共交通、景区、电影院等相关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之外,应在全国范围内重新修订儿童免票及优惠票标准,同时需要政府多个部门联动,包括财政补助等配套措施跟进。特别是,应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即进一步强化“政府花钱买服务”,将儿童免票及优惠票纳入其中,并得到加强。比如,14岁以下儿童,均可以享受到免费的公共服务。(南方网 张西流)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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