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拒绝嗑药被施虐”更可怕的是什么?

2016年07月19日 11:04   来源:京华时报   刘志权

  因裸照外传而“丢脸”的恐惧,竟与“嗑药”相同,并使法律形同虚设,同时足以助她抵御长期的受虐。比嗑药更可怕的,是教育欠缺而造成的认知盲点。

  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的一个女孩,因为拒绝嗑药,被四个舍友凌虐四个月之久,很多时候还是发生在施虐者嗑药后失去理智的情况下。这一情形,让所有做父母的人,想想都心疼。事情已经发生,施暴者固然会依法严惩,家长免不了追究学校责任,但受害者的噩梦,注定还将延续。

  校园凌虐,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5月份,国务院宣布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目前尚在治理期内,再次发生这样的悲剧,令人扼腕。追究起来,惩治力度不够,校园教育欠缺,学生吸毒现象堪忧,都是原因。

  但这一案例中,有一现象尤其耐人寻味。受害女孩,经历四个月摧残坚持不嗑药,同时却千方百计地对学校、家长、同学坚守受虐的秘密。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赋予了她如此巨大的韧性,长时间同时承担受虐和保密的双重压力?

  这个女孩,理应经历了完整的中学教育,如果我们的教育足够完整,那么,她应该接受了初步的法律教育。而如果她懂法、信法,那么,这么长的时间,她其实随时能冲破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梦魇,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可惜,她选择了“沉默”。事实上,受害者的沉默,是多数校园凌虐事件的共性特征。

  这位女孩的沉默,还缘于更深的恐惧。分析媒体报道,客观原因似乎只有一个,舍友拍下了她的裸照,并威胁会把裸照传到学校大屏幕以及网络。中国古代,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在现代文明中,这已被作为封建糟粕摒弃;但不可否认,在中国许多相对封闭落后的边远农村,这种贞节观念依旧具有很强的力量。报道没有提供更多女孩的成长背景,尽管公布裸照与“失贞”尚不能等量齐观,在这位女孩心目中,因裸照外传而“丢脸”的恐惧,竟与“嗑药”相同,并使法律形同虚设,同时足以助她抵御长期的受虐。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位女孩17岁,这是一个与新世纪同龄的、意味深长的年龄。在新世纪的校园里求学,却似乎生活在古代的黑暗之中。这一事件的发生,是对教育的又一次拷问。中小学教育,本该首先教会学生那些常识性的东西:自我保护的常识、对身体的了解、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文明与法律……但是,在许多地方,在应试教育的重压之下,在大量枯燥而未必有用的知识的挤压之下,常识被“偷工减料”了。

  我们心疼这位受害的女孩,甚至佩服她坚持不嗑药的坚强,但是,也不得不说,比嗑药更可怕的,是教育欠缺而造成的认知盲点。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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