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加快形成广东创新驱动的战略合力

2016年07月15日 10:40   来源:南方日报   蔡兵

  新隆中对

  “十三五”时期,广东正处于从要素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拐点时期,只有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才能完成中央交付的“两个支撑”战略任务。为此,广东必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创新活动的体制机制,并形成政府有关政策、教育科研机构、企业及科研人员,甚至普通劳动者的创新合力,才能高质量完成“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任务。

  加快形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力量。从世界各经济体的成功经验看,只有制定出既反映产业转型升级实际需要,又遵循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经济规律的一系列宏观政策,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驱动才能普遍推广开来。相对来说,创新活动是高度复杂的一项工作,只有将财政金融、产业科技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政策组合起来,才能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活动带来一定的促进氛围。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已经将创新驱动确定为国家核心战略,已有相对较完善的国家支持创新驱动系列政策,这对于我国形成创新驱动的大气氛、大环境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广东相当一部分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在制定这类政策方面已经先行一步,初步制定出了较成体系的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还有一些地区正在紧锣密鼓加快制定。这些政策的相当一部分还存在内容较粗糙较简单的问题,经过一段时期的实践检验,还需要在细化与可操作性上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以能更精准地反映当地转型升级一线的实际需要,能在调动当地各类从事创新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上发挥作用。要使政策不仅反映当地的产业需要,而且反映教育与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即不仅要有利于产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且要有利于教育与科技事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要在形成促进产业、科技、教育三者创新能力的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上发挥积极作用。

  加快形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企业力量。当一个经济体处于从发展中经济体向创新型发达经济体转变的过程中,经济体的企业活动方式也要发生相应转变,企业要从运用既有技术生产产品的组织者转变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及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即企业要成为创新型生产活动的组织者。这与经济体处于追赶型工业化阶段时的企业活动内容是有巨大差别的。在追赶型工业化阶段,企业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将国外先进工业生产体系与本地的土地、劳动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而这种组织过程常常是在发达经济体跨国公司主导下完成的,处于发展中经济体中的企业大多处于一种配合、从属地位。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从追赶型经济形态向创新型经济形态转换时期,广东有一批企业家率先开始带领我国特别是广东企业实现企业经营方式转型。他们所领导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品牌、自己的研发机构和队伍,且每年都对创新活动进行大规模的投入。这些企业的一个共同特征是,通过高强度的创新活动支撑,发展成为世界级产业技术的领导者,企业生产活动成为了使用新技术的综合平台。只是目前我国我省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完成这种转型,其生产经营活动水平还处于低端经营状态,还需要加快经营方式从低端向高端转换的步伐。

  加快形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人员力量。当一个经济体处于发展中经济体形态时,科研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设备和产品的科技知识,这一时期劳动者的主要任务则是按照要求学会使用既有设备生产出合格产品。而当经济体开始向创新型发达经济体转型时,大量的创新型企业会不断产生,在这些企业已经看不到过去劳动密集型企业常见的埋头苦干的场景,取而代之的是密集使用机器人、机械手以及其他自动化组合设备,这时的企业科研人员的主要工作是研发和创新新技术设备和产品,而普通劳动者也都成为了技术工人。近年来,广东等地一批创新型企业对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的需求正在大量增加,而对普通劳动者的需求却在相应减少,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广东等地向创新型发达经济体转化的步伐正在加快。

  需要说明的是,要想让科研、技术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发挥出合力,需要在科研、技术人员中形成一种新的创新文化。这种新文化能使科研、技术人员在适度保持创新竞争文化的同时,也能适度建立起新的创新协同文化。这种新文化的形成会对科研、技术人员创新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广东那些著名创新型企业纷纷从过去强调狼性文化转为强调协同文化,正是因为在这些企业不仅需要员工努力去创造,更需要员工智慧与创新能力的相互配合。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获得创新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也就是说,在现代型的创新型企业内部,只有让员工在不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的同时,注重创新的协同,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员工的创新合力。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省情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范戴芫)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一区一策促进广东创新驱动发展    2016年06月13日
  • ·从供需角度谈“创新驱动”    2016年05月27日
  • ·创新驱动发展 科技引领未来    2016年03月31日
  • ·释放创新驱动的原动力    2016年03月14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