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更应带头守法

2016年07月15日 10:06   来源:广州日报   

  

  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今年5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通报显示,一些企业已多次因超标排放污染物受到处罚,此番仍赫然在列,其中不乏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摆出一副对处罚无所畏惧的态度,让公众大跌眼镜。作为“国字号”企业,理应带头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相关企业主要领导更当提升法律意识,别因自己的短视而让国有企业的形象蒙羞。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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