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召开一类会议的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760元/人天、二类会议为65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为550元/人天。(7月13日人民网)
会议费760元/人天,多乎哉?其实不多也!报道中如是举例:《办法》明确了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一类会议,住宿费每人每天为500元,伙食费为150元,加上其他费用每人每天合计为760元。为什么说“不多也”呢?按照目前住宿费用来说,500元未必能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住上多么高级的宾馆,150元也不可能吃上什么高级饭菜,充其量只是一个中产级游客一趟旅程的基本费用。如此加以对比分析,就无所谓对760元会议费吐槽,而是一种实事求是的会议费明细。
那么,公众又为何对会议费的高额支出有所忌惮并诟病呢?如果是单纯的每人每天定额会议费消费,那恐怕就不会产生异议,也不太可能产生衍生的腐败现象。怕就怕会议费之上层层加码,后续费用无限膨胀。有会议组织者会以种种借口对定额的会议费加码,而其借口无非是会议的重要性高规格领导多。然而,会议的重要性不能与会议费挂钩,会议的高规格,也不一定非要体现在费用上。一旦出现这种层层加码行为,也就离非分之想不远了,纪检部门应当警惕。
会议赠品纪念品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已经呈下降之势,但仍然有一些单位部门明里暗里分发纪念品土特产。除此之外,“会议游”仍然在某些单位中我行我素。明明有直达车直达路,却偏偏有人走弯道远道旅游道,目的地无非是名山大川著名景点。如果再加上这样的旅游费吃喝费住宿费燃油交通费,这样的连带消费行为一概由当事领导签字报销,其产生的后续费用,又何止是一个天文数字?
会议费的好钢应当用在刀刃上。关于电视电话会议,网络如此发达,有人干脆提议,咋不全改成网络会议?这恐怕也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指南”。压缩会议会期,早已经走在路上,这没有任何问题。但诸如一类二类重要会议,不仅要坚持,而且要保证人员数量。如果连国家级某些重要会议都改成了电视电话网络会议,也就连基本的重要性和庄严性也都省了,这当然是不可取的建议。
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要将宝贵的会议费加以统筹,坚持节约思维,花好每一分钱。第一,会场要朴实朴素,不能过度追求高大上。第二,交通工具要便利,能省则省。第三,会议程序要紧凑,能简则简。第四,所有费用要实报实销并公之于众,如此才可能保证在现有费用基础上再节省。
花好每一分钱,杜绝“会议游”等“会病”,这才叫作好钢用在刀刃上。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