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改革 应激励约束并重

2016年07月13日 07: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余丰慧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员工持股也开始破冰。《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做出员工持股的改革尝试。

  据一些机构统计,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截至7月5日,总计有69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布了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已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有9家,已经得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47家,已经形成董事会预案的有9家,此外还有4家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实施。

  员工持股改革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从过往实践看,员工持股改革争议与困难不少。从理论上看,国企说到底是全国人民的,全国人民是最终的股东。实行员工持股存在将国有资产分配给内部人之嫌疑,也存在变国有为少数人持有的争议。从国有资产流失角度看,过去的员工持股以及管理层收购改革都曾造成大量国资流失,如何防止国资流失是员工持股改革的最大困难。从员工持股的目的看,是发挥激励机制,还是约束机制,也需要研究与斟酌。因此,员工持股改革必须慎之又慎。

  国资委人士透露的员工持股改革贯彻了慎重、稳妥的思路。这样几个特点非常之好。一是先从科技类、创新型企业以及地方国企、国企二级公司试点,中央一级企业暂时不搞。先从科技类、创新型国企二级以下公司试点,涉及面不大,也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新兴产业型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既有必要性,又非常急切。

  二是员工持股比例必须有最高限制。广东省早在2014年就选择了50家企业作为改革试点,并在持股比例方面确定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0%,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这两个比例都过高。笔者以为,员工持股比例不应超过10%,个人持股比例应该在百分之零点以下,因为混合所有制中民资与国资要占据大头。

  三是专营性、平台性的试点企业暂不实施,与国有股东关联交易占其主营业务收入80%以上的暂不实施。这个规定非常必要,也很重要。

  如何防止国资流失是员工持股改革的关键问题,也是非国企员工与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上个世纪末期那次国企改革已经有非常深刻的教训。怎么办?

  一个重要思路是,员工持股改革的国企必须是公开上市的公司,股权价格价值必须在资本市场公开透明地体现。没有上市的,应改制上市后再实行员工持股改革。这样的话,一般不容易出现暗箱操作。

  同时,员工持股的股份必须在二级市场上公开购买交易,或者是以一定时期的二级市场股票的平均价格来确定员工持股价格。

  需要强调的是,员工持股改革应激励与约束并重,且以约束机制为主。一方面,通过员工持股达到连股连心的效果,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另一方面,员工持股的股份应该在二级市场购买并长期持有,特别是管理层、董监事会成员,应该强制其在二级市场公开购买相当数量的股份以长期持有,直到离岗为止。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