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截至目前已有25个省份明确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其中员工持股成为重心之一。在历经多年理论和政策探讨之后,这一改革终于“箭在弦上”。早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就明确“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2015年12月,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表示,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国有企业改革十项改革试点,将于2016年全面展开,其中就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职业经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试点。”
员工持股属于企业长期激励的一种,旨在“最大化”员工的主人翁感及组织承诺。其兴起于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早期又以福特公司为代表。客观看,员工(含管理层)持股能够把经营者及员工切身利益与国企经营好坏相捆绑,以破解国企出资人与经营层、经营者与普通员工之间长期存在的利益脱节难题。
某种意义上讲,员工持股还是为了解决“人”的问题,因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离不开人才。国企在此方面的挑战更大,尤其是随着许多国企走向国际化运营、产融结合的业务拓展,更需要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人才。尤其在科技创新领域,从华为、谷歌等国内外成功的高科技公司发展历程看,只有从员工激励层面建立员工持股制度,才能留住科技人才,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做好科技产业化。
在推动改革过程中,还需要充分重视几方面的问题。一是避免员工持股福利化而形成“大锅饭”。其中,改革的核心是为了与激励约束机制相匹配,而不是简单增加福利。同时既要讨论管理层持股,也要探讨普通职工持股,形成有效的多层机制。二是虽然民营企业在员工持股方面已有充分探索,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却一直困扰着国企,正如2006年鲁能改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虽然现在的机制更完善,但仍需避免这项改革使得少数“内部人”获益。三是实施股权激励需要一套严格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做支撑,同时也难以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一刀切”,因为不同企业的现实操作模式也大有不同。如果做不好,股权激励可能就变成股权纠纷和人员流失。四是需要处理好与资本市场的关系,使二者能够良性互动。例如,员工持股计划多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二级市场购买两种方式进行,可带外部杠杆和不带外部杠杆等。如果市场发生大幅波动,或许员工持股也成为“双刃剑”,或者影响员工积极性,或者对外部投资者利益产生影响。
总之,这项改革已经是迫在眉睫,但必须做到未雨绸缪和深谋远虑,并且尽可能实现公开透明,由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充分参与改革过程。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