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费涨价应力求“涨在明处”

2016年07月11日 07:54   来源:西安晚报   乔 木

  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十多个省份的公办高校学费相继调整,时隔两年,又迎来了新一轮高校学费调价。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江西与广东已确定在今年执行新学费标准,7月8日,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发布新的学费调整方案。同时,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但目前未敲定执行时间。(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6版)

  物价连年上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各种原因导致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大幅提高,也迫使高校不得不放弃已经执行了长达10多年之久的旧有学费标准,自2016年起对新生学费进行涨价。这一方面是维系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随着学费的提高,学校将给在校大学生们提供更加完善与周到的服务。

  然而,尽管高校学费涨价能够被多数家长理解和接受,但学费涨幅也须在经过严格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够最终给出相对更加合理的额度。同时,对于学费为什么要涨,到底涨了多少,多收的学费都花到了哪里等诸多问题,作为高校来说,也有必要向学生及家长明示。也就是说,高校学费涨价可以,但要力求“涨在明处”。

  据悉,湖北省目前已经作出决定,在全省高校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省高校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注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执行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并通过校园网设立专栏提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同时还特别强调,未列入清单或未落实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费,学生有权予以拒付,并且可以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如此,不仅可以有效消除广大学生及家长关于学费涨价的诸多疑虑,也能够充分体现出高校在管理上力求开门办学的积极态度。

  尤其是学费涨价这种涉及学生及家长切身经济利益的做法,校方如若处理不当,或是公开不及时,或是遮遮掩掩,欲说还休的话,那么难免会招致公众的质疑。所以,高校学费涨价须力求“涨在明处”,才能顺利实现从容过渡。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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