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规行为,各地都很常见。因此,采用必要的手段进行惩治,应该与普法宣传并行。人们吐槽违章成本高,正可以看出,高成本可能会成为一些人遵纪守法的前提之一。
据现代快报报道,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优惠券”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五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出台这样的规定理由如下:面对电动车及行人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屡屡发生的事故,灌云县交警大队决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和整治。“如果按照交通法规直接执行的话,可能过于生硬,市民接受起来有点困难,因此,我们就想采取一种比较轻松的方式,既能达到宣传交通法规的目的,又能让市民意识到违章将要受处罚。”此优惠券的内容媒体也有报道:“优惠券”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宣传法规,“行人、电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快车道;行人:不要翻护栏、过街要走斑马线。违反以上规定,罚款20大洋。”另一方面是两个优惠方案:“违规时,出示本券,打五折;当着交警面拨打任何人电话,接听者只要答对以上规定,免罚。”
普及交通法规,是非常必要的,是应该常抓不懈的。在这个过程中,推出一些创新的工作方法是有必要的。但是,无论工作方法如何创新,也不能让执法的结果打折扣。罚钱当然不是目的,但是如果有法不依,人们自然会产生法律法规在执行时完全可以打折扣的想法。比如,凭什么拿着这张红纸,违章的人就可以少罚一半的钱呢?拿到这张优惠券的人,难道根本不知道这张纸上的内容吗?既然知道这红纸黑字的意义,为什么还要违章呢?如果知道“行人、电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快车道;行人:不要翻护栏、过街要走斑马线”还违规,是不是知法犯法?对知法犯法的人还给大幅度优惠?另外,如果拿着这张红纸的人,只看到背面的优惠信息,看不到正面的法规宣传,那么这张纸的普法意义何在?再说,那些没有拿到这张优惠券的人,在违章的时候,是不是要接受全额处罚?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不知法犯法,比知法犯法要罪加一等?这是什么奇葩的逻辑呢?
从媒体报道中市民的反应,也可以看到这项新规定的效果。一名中年女子路过,当交警将优惠宣传单递给她时,她笑着说:“有这种好事,这么优惠,能多给几张吗?”这位女士话中的潜台词是什么呢?她为什么想多要几张优惠券呢?明面上看是想多得些优惠,可是,不多次违章,怎么会有多次优惠的机会?另外,一名骑电动车走快车道的小伙子被交警拦下,立即说:“我知道最新规定,我打电话。”为什么?因为他知道打电话求助,只要对方背出法规就可以免罚。那么,可不可以做这样的假定,一家人或者一群朋友里,只要有一个人背下了这并不长的法规,周围的人就可以肆意违章,被抓住立刻打电话求助,然后便可以立刻免罚?违章的人不被惩罚,没违章的人背交规,这样的处罚,真的会有普法效果?
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陈家港律师认为,国家行政执法权不能用来交易,灌云交警的做法,涉嫌拿行政执法权与市民做交易,不管是出于宣传还是让利于民,都有点不妥。律师的话挺有道理,但是,最后一句还是太客气了。这种做法,不是有点不妥,而实在是大大的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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