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财富是一个公理

2016年07月06日 08:16   来源:光明日报   李义平

  劳动创造财富是古往今来的基本常识,是不用证明的公理,然而当我们面对现实的时候,却不能不重申这些常识。

  经济学对于劳动、对于劳动创造财富始终给予高度的讴歌。马克思发展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推崇产业资本,推崇实体经济,认为产业资本、实体经济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其他资本形式都是参与剩余价值的分割的。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其他劳动是非生产性劳动。

  马克思对虚拟资本、过度金融化的资本评价并不高,他说:“由这种所有权证书的变动而造成的盈亏,以及这种证书在铁路大王手里的集中,就其本质来说越来越成为赌博的结果。赌博已经代替劳动,并且也代替了直接的暴力,而表现为夺取资本价值的原始的方法。”马克思还把劳动区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认为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价值。

  古典经济学的先驱亚当·斯密同样坚持劳动创造财富的观点,他认为创造财富的是劳动,分工则有利于提升劳动技能,增进劳动生产力。古典经济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威廉·配第更是高度概括地指出“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当历史前进到21世纪的时候,对于劳动创造财富的观点,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由于人力资本的出现,创新性的劳动创造的社会财富更加丰富。

  以上关于劳动创造财富的观点是一种重申,并且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的重申。在今天,人们似乎对劳动创造财富有所怀疑。这一怀疑不是空穴来风,因为存在着分配不公以及不是通过劳动却能快速致富的现象。例如:在初次分配中,劳动特别是一般劳动的收入占比跟不上资本的回报,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落差太大。还例如,在一些行业能够获得高额的回报,比如金融行业,货币本来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一旦发展成一个独立的金融产业,就容易远离实体经济,天马行空地赚钱,股市上的暴发户便是如此。再例如,在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一些人空手套白狼,一夜暴富。这些现象的存在,都严重地冲击了人们对劳动创造财富、勤劳致富这一公理的认识。

  上述现象的形成,原因在于:一是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专业化的分工,专业化的劳动创造了更多财富。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必须诚信,并非金钱至上,金钱万能。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不是不要劳动,而是需要更高级、更专业的劳动。二是在市场经济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迅速地把一切的一切都商品化,甚至把一些本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也商品化了,例如把医疗、教育、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等问题都推向了市场,导致了商品化的泛滥,使人们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三是一些非劳动致富人群的炫耀及其示范效应,助长了投机心理和投机行为的扩大化。四是政府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产生了寻租空间。五是在一些领域违背经济发展的自然顺序,拔苗助长地向虚拟化的方向发展。

  一个错误地对待劳动的经济体是没有前途的。连劳动都不能善待,还怎么善待需要经久不息的创造性劳动才能成功的创新呢。对此,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必须侧重于激励人们通过劳动来创造美好生活。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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