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柞水投毒杀人案,13年后沉冤昭雪。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柯长桂,今年7月1日拿到了法院无罪判决。判决中道出了冤案真相:原判认罪事实错误。杀人动机纯属主观臆断。柯长桂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的结果。(7月3日新华网)
2002年6月1日,柯长桂家盖灶房,左邻右舍来帮忙,郝延林是其中之一。当晚,柯长桂在家请大伙吃饭,晚9点左右,大家陆续离开。郝延林的家距柯长桂家约50余米,清晨,人们发现郝延林尸首的位置正好在两家中间。
警方调查笔录中,当天饭桌上的其他人都说郝延林没喝醉,回家的时候还用手电给别人照路送人回家。很长一段时间,警方并没有找到这起投毒案的突破口。村子里的很多人都做了调查笔录,均没有将嫌疑人指向柯长桂。然而案件发生8个月后,柯长桂等7人被带到曹坪镇派出所。据柯长桂说:“他们打我,一直不让我睡觉,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的。他们写好了笔录让我摁手印,我没杀人,他们把我写成了杀人犯。我不摁,他们拉着我的手硬往上面摁。”不仅如此,原判采信的证据有失客观公正。原判程序违法,省高院发回商洛市中院重审却未审,直接移送基层法院审理,随意改变并降低审级违法。
柯长桂11年的牢狱之灾,可获得一笔国家赔偿。某种程度上,柯长桂13年后得以沉冤昭雪还算是幸运的。然而,人生能有几个13年?柯长桂不明不白的牢狱之灾以及对整个家庭的打击,都是金钱无法弥补的。谁来为当年办错了的这起“杀人案”买单?
据报道,郝延林案在当年是公安系统督办案件。案发时为2002年6月2日,当地警方迟迟没有破案,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案发过去了8个月后,最终警方才确定嫌疑人是柯长桂。当年参与此案、在笔录中有记录的4个民警都已升官,当年商洛市检察院的公诉人多次获得省级荣誉,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已退休多年,曾是刑一庭领导。当年柞水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如今已经是该院副职。
对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维护了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对制造冤案的办案人员进行追责已成为全社会共识。2012年4月,河南陕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法官水涛自称“眼睛花”判错的案件进行再审宣判。三门峡市政法纪工委、三门峡中院启动责任追究程序,水涛涉嫌违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处。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霍建辰、刑庭庭长吕丙林分别受到党纪处分。湖滨区人民法院后川法庭庭长翟二民被诫勉谈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并非所有制造冤假错案的责任人都受到了追责。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轰动一时。早在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就已成立调查组,彻查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全部司法过程中的涉案人员。如今,三年过去了,就是不见调查结果。今年1月,新京报发表评论追问:《调查“女神探”啥时才能完?》
的确,那些让张高平叔侄、柯长桂蒙冤的办案人员如果毫发无损,就不能从制度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只有对制造冤假错案的办案人员进行追责,才能彰显正义,以儆效尤,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普照神州。
文/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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