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清单,应通往由表及里的治理

2016年06月29日 14:35   来源:光明网   然玉

  “你这个事情不归我们管,你问我也不知道。”“你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没办法解决的,就是找领导也没办法。”“我们还没上班了,等上班了你再来。”……这些话,生活中或办事中接触的一些干部张口就来。七一前夕,浙江宁波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联合编印了一本《机关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本》。今后如果当地党员干部被发现存在提醒本上的负面言行,将会被领导约谈,甚至可能影响到个人考评。(6月28日《现代金报》)

  制定“官员负面言行清单”,当然不啻为是有益的鞭策。一直以来,流行于公共职能部门的官腔官调与消极懈怠之风气,早已为公众所深恶痛绝。某些官员习惯性的言语轻忽、行动怠慢,不仅使得现有行政体系的运作趋于低效,更是在不经意间动摇了官民互信的基础。有鉴于此,我们便应意识到,规范官员的日常言行,同样是强化地方政府施政能力的一部分。话语方式的改变,所对应的乃是对公职人员“角色义务”的再次重申。

  宁波所编印的“负面言行提醒本”,相当一部分所针对的,还是公共服务窗口的办事环节。此类负面言行,归纳而言实则就是“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这些几乎可说是由来已久的顽疾。其虽直观表现为“窗口办事员”态度上的傲慢、言语上的冒犯,但最根本的肇因,无疑还在于背后聘用关系和考核方式所导致的“激励失当”。既然如此,即便列出负面言行清单,其到底能解决多少现实问题,也许还有待观察。

  所谓言由心生,杜绝“负面言行”的尝试,不可避免会面临某些尴尬。其一,列举式的“清单”永远无法穷尽一切情况,公职人员完全可能不断创造出新的词汇、语式来绕开约束;再者,纵使真的限制了负面言行,也未必就能扭转那些负面心理、负面情绪,正所谓治标不治本……就此看来,“负面言行清单”终究只是权宜之计。它传递出公共职能部门打造正面形象的美好意愿,却很可能最终事与愿违。事无巨细的条条框框,未必就能让公职人员言行得体。

  事实上,所谓“负面言行”一说,本就是一个太过杂糅的概念。因其无所不包,反倒让人捉摸不透了。也许,相较于列出一个个的话语禁区,我们更应该明确某些原则性的底线。比如说,不以任何理由,回避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再比如说,不允许粗俗鄙陋的雷人雷语,给官方声誉造成客观上的损害等等。对“负面言行”的界定,既需要重视,也不应泛化。对其加以惩戒,更多还是当以实际后果为考虑,而不能简单对照“清单”对号入座。

  一方面是要保障开放、包容的官场舆论环境,另一方面则要警惕“不当言行”给政府施政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平衡好这两个层面的考量,想必还是要在重申底线原则的基础上,再来依照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在这其中,“言行负面清单”也许更适合发挥辅助性、警示性的作用,而不该被寄托上全部的希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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