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租房”别变了味儿

2016年06月28日 09:20   来源:中国网   

  朱永杰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6月23日《大河报》报道了河南省新郑市公租房变身“人才公租房”的现状,大约这不是啥坏事丑闻,两三天过去,没见当地政府有啥反应。6月27日《中国青年报》接着报道了“人才公租房”竟然并非新郑市首创。比如,在北京,在广东,在重庆,都有“人才公租房”政策开花结果。

  目前保障性住房主要有三种: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面向最低收入群体,公租房面向中低收入群体,两者都是租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则是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的有产权住房。多年实践表明,经济适用房是如此水土不服,不光其面积可以大到堪称豪宅,而且开豪车住进去的高收入群体不在少数。2015年郑州市干脆叫停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那么,廉租房、公租房的命运如何呢?

  新郑市的公租房在两年前就已经变身“人才公租房”,其标志就是第一学历必须是本科学历,这是硬性规定,达不到这个条件,任何人都没资格申请公租房。这个奇葩规定,面对公众质疑,作为最该懂法律、懂政策的部门,新郑市法制办居然说他们对该政策进行了复审,没有发现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地方。难怪当地群众再有意见,也是白搭。

  这个“畅馨园”的小区是新郑市为低收入群众圆“住房梦”的惠民生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6亿元,占地316亩,主要是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小区里,凡是贴有“人才”两个字的楼房都是公租房。2014年4月,新郑市首批公租房开选,51名人才公租房申请人参加了选房活动。两年多来,正是“人才”两字将很多人拒之门外。——其实,究竟什么是“人才”,当地政府是真爱人才还是假爱人才,透过这项违反公租房政策的规定,答案会不言自明。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考证,早在2011年,北京市中关村首批人才公租房,也是北京市首批建成的公租房,第一期500套房屋向中关村人才敞开大门,因公租房流向知名企业的精英阶层曾被外界诟病。不久,广东省住建厅一位人士表示公租房确实能够成为企业员工的福利,大学要吸引教授,企业要吸引人才,公租房可当作一种奖励政策,曾引起舆论广泛质疑。 2016年5月,重庆市两江新区推出创新型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置房源1014套,按14.5元/月每平方米的金额收费。对于新郑市而言,前有老师,后有学生,“申请公租房须本科学历”的做法,自然敢于大言不惭地说符合政策(其实符合什么政策,鬼才知道)。

  公租房本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分配对象很明确,就是城市中低收入和住房没有达到基本需求的群体,还有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判断是否具有申请公租房资格,主要看收入和住房困难情况。这种常识无需重申,国家政策本来就该好好贯彻好好落实,不走味不变调,充分体现出公租房的“兜底”属性。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为数不多、资源稀缺的公租房,自打一面世,就披着保障房的外衣,挂羊皮卖狗肉了。比如,这种大范围“人才公租房”的出现,就非常令人不安。想想看,这是不是一种政策棚架呢?这是不是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糊弄呢?这是不是一种不依法依规的拍脑袋施政呢?这是不是不把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放在眼里的“土皇帝”呢?……

  2012年,北京市怀柔区先后启动多个人才公租房项目,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超过2100套。 2013年9月,北京中关村昌平园管委会发布消息称,首批45套人才公租房全部分配到户并可居住,公租房租金比市场价便宜1000元左右。看着如火如荼的北京,新郑市会不会前去取经学习呢?估计后顾之忧是不会有的,所以,2013年底,《新郑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公租房申请条件是在新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2周岁以下,工作一年以上,第一学历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否则无资格申请公租房。明白了吧?新郑市的公租房是专门为“人才”定做的,这个定位也一定是经过当时的主政者拍板定夺的,因此,才有新郑市法制办咄咄逼人说“符合政策”的自信!

  人才公租房当年能够横空出世,迄今屹立不倒,大有发扬光大之意,这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令人不安自在清理之中。公租房政策并不难懂,可是,一经面世,竟然貌合神离,成为公共资源被权力之手肆意施舍和分配的“绞肉机”,咋有利咋来,根本不顾及民意民情和民心。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这是自己执政水平多么牛逼的大手笔。试想,如果一项本来是解民忧的国家政策,竟然被落实到让民怨的地步,那么,难道这还不足以让人警惕吗?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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