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国内手机界曝出一则猛料:苹果iPhone6系列被深圳佰利公司状告侵犯外观设计专利,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苹果公司停止相关产品在北京区域内销售。苹果公司当然不服,眼下已经把官司打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这家佰利公司,恐怕没几个消费者知道。但在业界还是有那么点名气的,因为曾得到过百度的投资,该公司一度也算是在“百度旗下”。只不过,这家公司除了有手机外观设计,产品根本就没有批量生产。公司已经停摆多时,资产也被冻结。
有人猜测,老板现在就指望和苹果公司“背水一战”了。这么说有些刻薄了。不过,如果能打赢这场专利官司,或者苹果公司愿意和解,这家公司确实有望咸鱼翻身了。别的不说,iPhone6系列全球销售量在1亿部以上,一部手机为该专利支付1元,那就是上亿元了。
但哪怕这家公司最终赢得胜诉或达成和解,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从消费者角度来讲,如果禁售令生效,至少在北京市场上就买不到iPhone6了。而且就算有消费者想支持佰利,也买不到这家公司的手机产品。专利法规是为了保护发明创新,而不是鼓励投机取巧,像这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专利纠纷,从根本上来讲与专利保护的精神相悖。
这家公司取得相关外观专利两个月后,苹果公司就正式发布了iPhone6产品,从时间上来看,苹果公司恐怕也不具备抄袭的条件。苹果发布一款产品,不仅要完成外观设计,而且涉及从生产链条到供货渠道等多个环节,在这么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做到的。
实际上,像这样的圆角曲线手机外观设计,苹果公司才是真正的鼻祖。苹果公司曾在世界各地状告人家外观侵权,结果败在一家连产品都没见影子的公司手中,怎么可能服气?更重要的是,苹果公司在自己家里还败过一场官司——它指控三星抄袭其iPhone手机的整体外观,令其品牌蒙受损失,结果美国的法院认定,苹果手机外观美学不受专利保护!
美国的法院担忧,如果为一部智能手机的整体外观和形状提供保护,将会为其在智能手机功能改善上提供永久垄断地位。换句话说,如果支持苹果公司的外观专利,别人大概都没法生产智能手机了。而苹果在中国的遭遇却正好相反。自己告人家外观侵权败诉,别人告自己外观侵权却得到官方支持,这不是让人哭倒在地吗?
苹果是否外观侵权,这最终得由法院说了算。但像这样的专利官司,不仅对消费者不利,对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也没任何好处。目前,国内制造业的创新意识越来越高,对专利申请越来越重视,但要把更多心思花在研发创新上,而不是挖空心思从专利官司里捞一把。靠这样的办法,永远也走不出山寨制造的阴影,更别提与跨国公司在市场上决一雌雄。这家公司的老板据说曾在华为任职过,那么本应像华为那样,让苹果公司心服口服地掏钱购买专利才对。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