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应如何对待流浪汉?

2016年06月21日 11:02   来源:西安晚报   

  主持人:图书馆成了流浪汉居容所?上周,有网友发帖称在深圳坪山新区图书馆遇到了多名“流浪人员”,身上有异味,引起网友热议。馆方回应称,图书馆向公众开放,会平等对待每一名读者,不拒绝任何人进馆阅读,但会善意提醒读者注意卫生。

  苑广阔(广西 职员):尊重每个人阅读的权利,让更多人走进图书馆,是图书馆理应承担的社会功能,也是图书馆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而入内者衣着如何,何种身份,本来就不重要,因为在图书馆面前他们都有同一个名字:读者。

  主持人:阅读不仅是为了获取知识,也是为了人文精神的传承,依此来看,作为阅读场所的图书馆的确应该展现出人文之包容。然而,现实往往比既有的观念复杂得多。我注意到,在此事上,舆论亦有着不同的态度。

  张西流(湖北 公务员):图书馆接纳乞丐、流浪者等人群,也许是出于同情和人道上的考虑。殊不知,一旦大批乞丐、流浪者等闲杂人员进入图书馆,可能会影响到其他读者阅读学习,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可见,图书馆接纳乞丐、流浪者等人群,虽然显示出了包容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但仍然不可取。毕竟,图书馆不是救助站,其主要职责就是为读者提供优质服务。

  主持人:在炎热的夏季,图书馆成为了不少人的避暑场所。那么,其他图书馆是如何对待流浪汉的?有何借鉴意义?

  张渤宁(湖北 职员):“流浪人员”到底能不能进图书馆?最著名的“判例”是“杭州图书馆”的做法。该馆对所有读者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免费开放,图书馆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而最让人感动的是,当有读者无法接受说允许乞丐和拾荒者进图书馆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时,时任馆长褚树青回答: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利选择离开。褚树青所说的“无权拒绝”,不是“害怕非议”的“不敢拒绝”,不是“博爱”的无原则、装糊涂,也不是“管不了”之下的“无奈”,而是一种现实的、自然的,基于人格平等的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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