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打破宽带垄断启示多

2016年06月20日 10:3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日前北京出台新规,明确要求房地产商或物业公司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须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这赢得一片点赞。

  小区“宽带垄断”导致的宽带价格高企、网速不畅、服务打折,一直是业主们诟病的老问题。据了解,国家对禁止宽带垄断早有明文规定,工信部、住建部此前曾规定,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过由于地方主管部门缺乏具体执行细则,监管始终没能落地。由于掌握业主资源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多家运营商竞争中出现的“寻租”势所难免,物业公司就容易出现“价高者得,坐收渔利”的现象。据媒体报道,独家经营一个1000户左右规模小区的宽带业务,前期投入仅需要5万元至8万元,一年毛利就接近50万元。而且垄断只要建立,“薅羊毛”的方法五花八门,广大业主苦不堪言。

  此次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新政堵住了物业公司在宽带业务上不当牟利的渠道,还明确了对违规企业的惩罚措施,必将对北京的该领域垄断企业形成震慑力,居民有望得到宽带提速和降费的福利。北京打破宽带垄断的做法,也给我们很多启示。

  眼下,仍有一些领域存在各种形式的垄断,一些政府部门“有利可图抢着做、无利可图踢皮球”,一些地方把“看得见的手”变成“闲不住的手”,取代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这些现象压抑了人们的创业创新热情,干扰了正常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成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一个障碍。中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要求,其中规范政府有关行为,清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真正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生态,是题中应有之义。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政策制定机构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对将出台的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该《意见》在为行政权力套上法治辔头的同时,也为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消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扫清了路障。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正逢其时,既给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也吹响了公平竞争的号角。只有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人为干扰和垄断,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说了算,才能使不同“出身”、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平起平坐”。政府部门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只有建立公平的环境,才能实现公平的竞争。(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裴珍珍)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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