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凌晨,艺人李易峰驾车在北京大郊亭桥下发生事故,时隔18天,北京交管部门发布了对这起事故的处理结果。李易峰存在交通事故逃逸和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两项违法并处罚金2000元,合计扣24分。《新京报》6月16日讯。
连日来,艺人李易峰发生车祸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并引发广泛热议。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易峰离开现场,李易峰工作室曾发出声明,称其因早上8点要到摩纳哥工作,嘱咐工作人员向交管部门报备,并为临时牌照过期道歉。北京交管局方面表示,将依法处罚此事。网友们也围绕其事故后离开是否属于逃逸争论不休。现在终于尘埃落定,有了官方的最后处罚结果,两项违法并处罚金2000元,合计扣24分。消息一经报道,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笔者认为,处罚还是较为适当的,毕竟明星也是人,也必须置身于法律的框架之下。由此可见,交管部门并没有因为其是明星身份在执法和处罚上有所偏袒。
也许有人会说,为啥仅罚2000元,这对于李易峰来说无异于九牛一毛,不足以引以为戒。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发生交通违法不论身份论违法情节,李的行为属于弃车离开。按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其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因此说,罚款已是最高上限,没有行政拘留也许是不够拘留标准或是态度较好吧。我们更当看到的是扣24分处罚,按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也就说李易峰的驾照已经作废,连开车上路的资格都失去了,只有通过参加相关科目考试通过后重新取得驾照才能开车上路。这对于一个经常需要开车的明星来说处罚不可谓不重,其警示和震慑作用不容低估。
愚以为,现在关键不在处罚的轻与重,而是李易峰能否做到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虚心接受处罚。再也不能明知故犯,违法开车上路,必须尽快去学习考试,争取早日重新拿到驾照才能开车。在此我们不怀疑明星的觉悟和自觉性,同时也更相信社会公众监督的威力,及时举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打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确保自身和人们的人身安全。这才是我们得共同期盼。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