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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村落 切莫“好心办坏事”

2016年06月16日 08:2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古村落保护、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等工作,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体现了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高度重视。

  浙江是第一个在省域范围内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省份。4年来的实践表明,要想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少走弯路、远路、岔路,避免方向性错误,关键的一条在于科学规范,在专业化上下功夫。

  原因很简单:历史文化村落经历了几百甚至上千年的自然打磨,本身就是一件脆弱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要求各个环节专业性都很强,离开了专业人员、专业眼光、专业工艺、专业方法,保护利用很可能“好心办坏事”,甚至“花钱搞破坏”,造成二次伤害。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的问题上,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有人认为,抓保护利用项目,只要把钱花出去就可以了,导致粗制滥造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人认为,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就是乡村大改造,注意力过度集中在“大拆大建”,对于历史文化村落赖以存在的山体、植被、水系和农田等周边环境系统,村落的空间形态和村民的生活形态、劳作方式、民俗信仰等非物质文化重视不够,一些文化记忆依然在消失。这样的做法,实际上背离了保护利用工作的内在规律,结果往往是“好心办坏事,花钱搞破坏”。

  如何提升专业化水平?在浙江,各个重点县不仅有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领导小组,还有专家指导小组,专家对保护利用项目的咨询、指导、跟踪、反馈等机制一应俱全,对保护利用的各个环节和流程都有明确规定。重点村还专门成立项目部,实现制度、进度、规划图上墙。

  浙江省委、省政府有言在先,各地在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过程中,不能搞“一言堂”,要定期请专家出主意、提建议、作裁判,对专家意见不能“叶公好龙”,合意的就采纳,不合意的就置之一边。最近召开的全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现场会,还打破惯例,首先请7位专家登上讲台,给与会者上专业辅导课,为保护利用工作把脉诊断、开方抓药。台州市探索实施的“一县一高校”、“一村一智囊”的做法,在现场引起共鸣,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推广。

  可以说,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浙江把它当成一项专业活、艺术活、细致活、良心活,不仅仅带着对家乡的感情,更带着对历史的敬畏、对后代的尽责。(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黄 平)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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