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改革要体现“获得感”

2016年06月14日 08:32   来源:大众日报   刘义杰

  要让人才“有舞台、有地位、有荣誉、有待遇”。最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省委主要领导对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充分激发和释放人才发展活力。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人才往往是一个地区经济活力的体现。前不久腾讯发布“2016全国城市年轻指数报告”数据显示,“年轻指数”和城市经济活力呈正相关,城市越年轻活力就好,创新能力也强。一些地区和企业如今面临的问题恰恰是人才吸引力不足。《中国青年报》就曾报道过某通信类央企深圳分公司,其虽然建立起了绩效考核制度,却只停留在“纸上”,实际上不会对工资产生影响,而竞聘往往又会“走过场”,最终导致人浮于事。

  人才建设不到位有历史原因,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但能否化解问题关键看认识到位不到位,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够不够强。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什么、怎么改,都做出明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人才改革已经做到了最大程度的“简政放权”,在这样的语境之下,做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责任。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改革细则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以及单位的性质而有所差别,但不管怎样,改革的方向和方法又是明确的,即让人才“有舞台、有地位、有荣誉、有待遇”。“四有”本质上来说,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化解人才管理上的弊病。

  具体到“舞台、地位”上来看,就是要激活地方和单位的用人制度,创造更多的平台,拿出更多的岗位。有一些单位养着闲人,这些人又占据着平台和职位,导致想干事的人难有平台去发挥;也有一些单位干活的没地位,不干事的成“大爷”,对干事的人指手画脚……这些阻碍人才发展的问题要想法解决。比如,长沙宁乡县就通过“村官”“社区指导员”“信访调解员”分流了194名大龄现职干部,让他们既能够发挥自己的余热,也解放了大量岗位。

  从“荣誉、待遇”上来看,就是要厘清舍和得,注重用感情牵系人、用事业挽留人、用荣誉激励人、用待遇吸引人。如今很多单位的荣誉职工享受的少,待遇不少按照级别来分配。“四有”人才建设,就是要理顺管理体制、划清权责界限、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让年轻有为的人、干事创业的人能够获得晋升机会,拿到应得的荣誉和待遇。

  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最终要体现在“获得感”,这种“获得感”既要表现在物质上,也要表现在精神上,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使每个人都能够经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不同的“中国梦”。“最后一公里”在哪里?在企事业单位“获得感”怎么实现?靠“四有”。从这个角度来说,以“四有”加快人才改革,让人们共享社会发展红利,是各个单位的必答题。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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