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王女士反映,几天前她用滴滴快车约车,因为赶时间,在等车时她就打了出租车离开。随后,她和滴滴司机进行了沟通。谁知,当晚她便收到近百条验证码和多个骚扰电话。随后,她向滴滴客服投诉,滴滴客服称核实后处理。(6月12日《北京晨报》)
女子取消约车订单收到近百条验证短信和骚扰电话,显然是滴滴司机的“报复行为”。应该讲,在这个过程中,约车者“毁约”在先,暂时还不清楚双方沟通的详情,如果说,彼此沟通好了,双方达成协议或某种妥协,就是算形成新的“合约”,如此“报复”没有任何道理;如果当时没有沟通好,约车者强行“毁约”,滴滴司机的“报复”尚有一点事由,但如此“狂轰滥炸”也失偏颇。
果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媒体总结出滴滴打车“七大乱象”:乱象一,司机与乘客合谋造假,多刷单,赚阿里和腾讯两个土豪的钱。乱象二,骚扰乘客。乱象三,行车存在安全隐患。乱象四,变相议价。乱象五,变相拒载。乱象六,加深了信息鸿沟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现象。乱象七,以巨额补贴为特色的烧钱大战推高了行业竞争门槛,没有钱,创新企业也活不下去。
互联网约车的立规提上议事日程,但是,“专车新规”却是一趟“慢车”。最早的消息称,互联网约租车(俗称专车)监管意见最快将于2015年9月公布;稍后的消息又称,2015年10月份公开征求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专车新规”),经过公开征求意见、重新论证评估、多部门会商等程序,“专车新规”有望在五一后出台。截至目前,正式的“专车新规”依然没有诞生。
法治管理专车必须“挂档提速”。一方面源于专车的乱像不仅影响到这一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给广大约车者带来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另一方面,专车的存在给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形成“威胁与挑战”,已经激化了城市交通矛盾,不利于共享发展。鉴于此,专车监管须尽快驶入法治轨道,这既是法治建设的必需,也是“互联网+”的必需;既是构建城市现代交通的必然,又是实现共享发展的必然。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