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大姐”讨回4亿工资的光荣与悖论

2016年06月12日 10:28   来源:光明网   王传涛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陈美杏,20多年来真诚帮助劳动者解决讨薪难题,先后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近4亿元,与他打过交道的农民工都亲切的称她“讨薪大姐”。(6月11日 央广网)

  这是一个可以比肩“感动中国”的故事;她是一位可以比肩“中国好人”的人物;20年以来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近4亿元,也很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纪录数字……在这个农民工权益总容易受到侵害或是并不容易受到很好保障的当下,陈美杏的故事充满了正能量。

  当然了,“讨薪大姐”陈美杏的光荣业绩,并非来自于她的自然人身份,而在于她的公职身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这首先是一个官职,是一个官位,代表了权力,代表了政府的职能。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是一位普通人,断然不会在帮农民工讨薪这件事上取得如此之大的成绩。讨薪,是职责所在,也有身份的保障,在此基础上,陈美杏确实做到了最好。

  陈美杏的存在,有一些悖论。第一个悖论是,陈美杏式的人物,是可遇不可求的,遇到陈美杏的农民工是幸福的,可遇不到呢,则许多故事就会照剧本设计的演出,比如,需要爬楼、爬桥、上铁架,比如,向地方官员下跪,比如,有的拜财神,还有的引起群体事件或暴力冲突……另一个悖论是,她讨到的薪水越多,起是证明薪水难讨,一些工人的维权组织也就更像是笑话,一些法律和一些制度形同虚设。在这个并不美好的时代里,陈美杏证明了一些好的东西,也证明了一些非常不美好的东西。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是一个国家问题。这并非危言耸听。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保护劳动所得,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从中可以看到,解决农民工被拖欠薪水问题,即便放到国家层面,仍然是一个老大难问题,需要花大气力和长时间来解决。

  在法律层面,制度的笼子也是慢慢扎紧了。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列入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坊间称之为“恶意欠薪罪”。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些都为解决拖欠农民工薪水问题,提供了了法律保障。

  制度无力,个人自然会成为英雄。“讨薪大姐”陈美杏,是时代需要的英雄,也为无数农民工实现了权益保障。但是,在帮助别人拿到薪水这种事上,其实不应该产生英雄。英雄越是光荣,权利就越是卑微。因此,我们希望陈美杏之后,不应该再有帮助农民工讨薪的英雄出现,而是,只应该有帮助农民工讨薪的制度。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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